你好我是一名單招的高三畢業生從三月份再某個連鎖面包店進行兼職沒有簽勞動合同也沒有辦健康證只是口頭講了工資剛開始是每小時10元然后是12、14、15元遞增前一周內是按照10元每小時然后算12元每小時后來因為四月份疫情很長時間沒有排我的班后來與經理達成口頭協議疫情結束回復正常工作后五月份工資為每小時15元五月份疫情已經結束但經理現在確已我工時太少無法算15塊錢沒小時為由只愿意付我小時12元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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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需要注意的是,7月此前,東莞市月最低工資標準依然為1510元。根據市政府下發的通知規定,2018年東莞市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從7月1日起執行。此前,東莞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10元,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20元,折算日工資為79.08元,折算小時工資為9.89元;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4元。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有關人士稱,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那么東莞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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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何計算誤工費中的日平均工資參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1月3日發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予以調整。按照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11天法定節假日。日工資折算方法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而月計薪天數=12個月=21.75天,即日平均工資=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12個月21.75天。那么如何計算誤工費中的日平均工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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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從7月1日起,上海將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480元調整到2590元,增加1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每小時22元調整到23元。同日,天津的最低工資標準也進行了調整,由每月2050元調整為每月2180元,增加1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20.8元調整為22.6元。8月1日起,北京月最低工資標準也將從2200元調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2.64元調整為13.33元。同時,安徽、吉林、四川、廣東、海南等地在今年發布的相關政府信息中,均提及計劃在2021年內可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那么月最低工資標準普遍增加百元以上,什么是最低工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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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2015年4月30日江西省統計局網站公布的江西省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1、城鎮住戶人均可支配收入24309元/年2、農民人均純可支配收入10117元/年3、城鎮居民年消費性支出15142元/年4、農民年生活消費支出7548元/年5、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3582元/年3631.08元/月121.06元/天6、60周歲以下的死亡賠償金城鎮2430920486180元農村202340元喪葬費43582元/年126個月21791元江西省統計局網站附去年的標準江西省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江西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醫療糾紛、傷害糾紛賠償標準江西省吉安市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江西吉安市李海軍律師收集整理。南昌市為江西省會。那么2015年江西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15年江西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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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市人力社保局昨晚宣布:從今年4月1日起,本市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經市委、市政府同意,4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將從每月1160元、每小時6.7元,調整為每月1310元、每小時7.5元;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11.6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13.1元。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均包括在最低工資中,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那么天津四月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每月1310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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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12年1月1日起,江西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及其適用區域。據介紹,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資標準、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我省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是2010年7月1日起執行的。調整后,江西五個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21.5%,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為28.7%。那么江西下月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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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常州2020年最新最低工資標準為1630元。江蘇省上調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蘇州、無錫等一類地區1630元,增加150元;二類地區1460元,增加180元;三類地區1270元,增加1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14.5元,增加1.5元;二類地區12.5元,增加1.5元;三類地區11元,增加1.5元。那么常州最低工資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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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賠償項目賠償數額2014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39元/年2014年度城鎮居民消費性支出16107元/年2014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9916元/年2014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7981元/年職工平均工資47806元/年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496780元61—75周歲24839元/年年限75周歲以上124195元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198320元61—75周歲9916元/年年限75周歲以上49580元喪葬費25447元傷殘賠償金城鎮居民24839元/年年限傷殘等級農村居民9916元/年年限傷殘等級被撫養人生活費城鎮居民16107元/年年限份額農村居民7981元/年年限份額住院伙食補助費30元/天營養費30元/天精神撫慰金不高于8萬元那么2015年安徽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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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響應江蘇人社部要求,江蘇各市均上調了最低工資。其中蘇州最低工資最高,為1940元,僅比北京少60元,宿遷最低,僅1520元。江蘇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1890元,增加120元,增長6.78%;二類地區1720元,增加120元,增長7.50%;三類地區1520元,增加120元,增長8.57%。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17元,增加1.5元,增長9.67%;二類地區15.5元,增加1.5元,增長10.7%;三類地區13.5元,增加1.5元,增長12.5%。那么江蘇最低工資標準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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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低工資標準為全國最高,新標準2012年2月1日起實施 繼北京在全國率先上調2012年最低工資標準后,昨日,深圳市人社局宣布深圳市2012年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將上調至15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3.3元/小時。據了解,即將過去的一年全國共有24個省份年內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2%。深圳2012年的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到1500元后,同比漲幅達13.6%.目前只有北京、深圳等少數城市公布了2012年最低工資標準,北京從明年1月1日起,北京最低工資將從1160元調整為1260元。這次調整后,深圳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毫無爭議地居于國內最高水平。那么深圳2012年最低工資標準1500元/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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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按照省政府批準要求,鄭州市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全面上調,調整后,省會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由1720元上調至1900元,上漲180元,增幅10.5%。同時,為保障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在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同時,全市非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6元上調為19元,增幅18.75%。具體標準如下: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元;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7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7元;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5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那么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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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拖欠工資打110一般情況不管用,因為老板拖欠工資是民事糾紛,不在公安機關的管轄范圍內,員工的工資被拖欠,最好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反映,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工程款拖欠打什么電話最管用1、拖欠工程款可以撥打12333或者12351舉報,也可以通過下列方式來進行討要: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3.申請調解:如果勞動監察部門無法解決問題,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調解,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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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寧波市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2010元、1800元、1660元三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8.4元、16.5元、15元三檔。具體如下:海曙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鄞州區和寧波保稅區、大榭開發區、寧波國家高新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最低月工資標準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8.4元。奉化區、余姚市、慈溪市、寧海縣、象山縣和寧波杭州灣新區應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選擇確定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那么寧波最低工資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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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上海市2012年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賠償項目賠償金額(元)上一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51968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230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44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5102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1272死亡賠償金60周歲及以下72460061—75周歲36230年限75周歲以上181150死亡賠償金60周歲及以下31288061—75周歲15644年限75周歲以上78220被撫養人生活費城鎮居民25102年限農村居民11272年限喪葬費25984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36230年限傷殘等級系數農村居民15644年限傷殘等級系數住院伙食補助費20天營養費20~40天住宿費60天那么上海市2012年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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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15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及計算方式陳敏律師整理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09元/年2、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0117元/年3、城鎮居民年消費性支出15142元/年4、農村居民年生活消費支出7548元/年Q5、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3582元/年3631.83元/月119.40元/天6、死亡賠償金城鎮2430920486180元農村1011720202340元7、喪葬費43582元/年126個月21791元二、賠償項目及計算方式1、醫療費醫療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2、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50元/天住院天數3、營養費營養費營養期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或鑒定機構意見20元50元/天。那么2015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及計算方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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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糾紛成功和解120萬元!但對方不按期支付怎么辦?天用律所專案組指導當事人余先生準備全面的證據資料,為了盡快要回工程款,優先與村委會進行調解談判。經過天用調解中心團隊的不懈努力,運用以訴促調的方案,最終雙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調解書。 雙方約定,村委會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進行支付;若未按約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項一并申請強制執行,且村委會需再支付相應違約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壓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村委會也如愿按照協議約定履行了第一期還款。但天用律師根據豐富經驗,時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還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會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態過于樂觀,覺得村委會第一期履約支付了,后續支付肯定也沒問題! 期間,天用律師也多次催促村委會盡快支付,歷史再一次重演,村委會以種種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會一分錢沒付,此時余先生著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馬上申請執行。 天用律師快馬加鞭立上執行案件后,與余先生溝通,要求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一方面,天用律師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會往來賬戶;另一方面,也與執行法官積極溝通,因為調解書里面已經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到期未按期償還,需要多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 天用律師成功申請執行后,被執行人發現自身銀行賬戶被凍結,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萬元的違約金后,從之前的拖延到主動找到余先生提前償還了120萬元工程款! 余先生對天用律所專業高效的工作很滿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送來了一面帶著滿滿謝意的錦旗!
【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養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馬阿姨自身經濟并不寬裕,做保姆期間在雇主的高息誘惑之下,自己借款后將資金向不同人的賬號轉賬110余萬,中間雇主設置圈套更換借條,在當地采取報案、蹲守等措施后依然無解,馬阿姨自黑龍江嫩江坐了20多個小時火車來到北京,只為解決困擾自己8年之久的問題。還好遇到了之前審理過刑事案件的法官,謹慎細致還原了事實,不僅判決對方共同給付本金110余萬,還支持了120余萬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