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延遲發工資合法嗎?



不合法,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離職,用人單位應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延遲發放工資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