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公司合法么該如何討債

導讀:
法律分析: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討債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討債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變理之日超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
討債有幾種合法方式
法律分析:合法的討債方式有以下幾種:
1.協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錢不還的,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后,可以協商分期還款等。該種方式比較便捷,但是沒有強制執行力的保障。
2.訴訟方式: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債權人索要無果,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起訴狀和借條等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對方還錢,對方在判決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內仍不還錢的,債權人可以在法院判決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向做出判決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種方式有執行力的保證,但是用時較長。
3.支付令: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來索要欠款。該種方式成本較低,但是容易失效繼而轉入訴訟方式。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后,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討債可能會觸犯哪些法律
法律主觀:行為人的非法討債行為是有可能會構成犯罪的,可能構成我國《刑法》中所規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或者尋釁滋事罪等罪。《刑法》規定,有尋釁滋事行為,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條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討債有什么合法的技巧?
法律分析:
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討債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討債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討債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有哪些合法有效的討債方法?
法律分析:
討債可以協商或與債務人達成和解,協商和解是指討債債務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可以采取以下合法的方法:(一)和解法;(二)調解法;(三)仲裁法;(四)訴訟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變理之日超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討債一直跟著算違法嗎
討債一直跟著一般不違法,但是如果債權人為了討債一直跟著債務人影響了其正常生活且有其他侵權行為的,則違法,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債權人要討債可以通過協商、調解或者訴訟等方式。
一、債權人討債在什么情況下可判刑
觸犯刑事法律時,可判刑。
一般來說,合法的民間借貸關系受到法律保護,對于被拖欠的債務,當事人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解決。比如,基層人民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實現債權,而不應以采取偏激的方法,觸犯國家刑律。
因此,討債要有道,遭遇他人欠錢不還的情況,盡可能與對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尋求本地調解組織幫助或者通過訴訟程序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在討債中采取了不合理的方式,突破了法律的底線,很有可能從一個合法權利人變成一個違法犯罪的行為人。
比如,在討債過程中強行限制債務人人身自由的情況時有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38條明確規定,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構成非法拘禁罪。
二、債務逾期未償還債權人如何處理
債務逾期未償還的債權人可以通過下列方式處理:
一、起訴討債。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債務人還款,起訴時原告需要提供證據證明雙方確實存在借貸關系,如可以提供借條、第三人的證言等證據。
二、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所謂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序,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出的限期履行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的法律文書。
三、借條到期還款日期是否有效
借條約定還款日期過期后是有效的,即從借條約定的還款日期到期之日起3年內,債權人都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還款。但如果超過3年債權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將不再保護該債權,也就是說法律上說的喪失勝訴權。因此,為了避免借條約定還款日期過期后,債權人因超過訴訟時效三年而喪失勝訴權。建議債權人可以通過下列方式中斷訴訟時效:1、保留催討債務的各種證據。2、要求債務人寫出還款計劃。3、要求債務人找擔保人擔保。4、找第三方證明曾經找債務人催討債務。5、與債務人對賬并簽章確認。6、讓債務人同意履行。7、及時提起訴訟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討債的違法行為
一、討債的違法行為有哪些
1、討債的違法行為包括:(1)未經借款人本人允許,撥打借款人通訊錄內的親人或者好友電話并進行多次騷擾;(2)通過微信、短信等方式恐嚇、威脅借款人或者通訊錄親友及家人;(3)借款人逾期后每日催收電話超過3個以上;(4)借款人逾期后催收來電不在時間段;(5)曝光借款人個人信息。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一【催收非法債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貸等產生的非法債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一)使用暴力、脅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嚇、跟蹤、騷擾他人的。
二、合法的討債途徑有哪些合法的討債的途徑有以下幾種:
1、協商方式:如果債務人欠錢不還的,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后,可以協商分期還款等。2、訴訟方式: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債權人索要無果,可以攜帶身份證、起訴狀和借條等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3、支付令: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來索要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