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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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連帶責任保證債務與訴訟時效在連帶責任保證債務場合,不存在先訴抗辯權,主債務的履行期屆至,債權人就有權請求保證人主張履行保證債務。不過,這依然是立法論。作為解釋論,仍應按照法釋?44號第三十四條第二款關于“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的規定,處理糾紛。那么連帶責任保證債務與訴訟時效債務糾紛訴訟時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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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訴訟時效中斷是指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發生訴訟時效中斷。”據此規定,連帶責任保證債務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時間是從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第一次主張權利之日起開始計算。根據擔保法解釋第三十六條“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那么連帶責任保證債務訴訟時效可以中斷嗎?債務糾紛訴訟時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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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旦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債務人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開始,訴訟時效期間起算。那么連帶責任保證債務訴訟時效是怎么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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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無經濟來源成年在校生為他人債務保證需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明確規定:“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該規定不禁止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公民為他為債務保證,并且規定保證人不得以無代償能力而要求免除保證責任,所以,無經濟來源成年在校生為他人債務保證,需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那么無經濟來源成年在校生為他人債務保證需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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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法第二十五條對一般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起算的條件和日期作了規定,但在第二十六條中對連帶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的條件和起算日期卻只字未提。這并不是立法者的疏忽,這是因為連帶責任保證人與主債務人承擔著同樣的責任和義務,債權人既可以要求主債務人承擔義務,又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義務,又可以同時要求主債務人和保證人共同承擔義務。那么連帶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及于主債務訴訟時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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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連帶保證債務訴訟時效可以中斷,2000年12月8日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1條明確規定:“保證期間不因任何事由發生中斷、中止、延長的法律后果”。在連帶保證中,多個保證人對債務都是承擔一定保證責任的,這也有訴訟時效規定。只要債權人在“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六個月”或“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向保證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則從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權利之日起,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那么連帶保證債務訴訟時效是否中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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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的起算和主債務訴訟時效的起算是不同的,主債務的訴訟時效從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而在保證債務中,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保證的訴訟時效的計算也有很大的差別,我們分別來看:一般保證的訴訟時效起算的前提條件是債權人對主債務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起算的時間是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計算。就是說債權人必須在保證期間內對主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仲裁,而不必直接向一般保證的保證人主張權利。那么連帶保證債務訴訟時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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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司法實踐中,有觀點據此認為,在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存在中斷的問題。而在連帶保證責任情況下,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向保證人主張權利后,保證人將不因保證期間的屆滿而免責,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也因此而開始起算。由于債權人對債務人和連帶責任保證人可以不分前后分別行使權利,所以主債務的訴訟時效中斷,并不必然導致保證債務訴訟時效的中斷。那么針對連帶責任保證債務訴訟時效的中斷的一些分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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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主債務訴訟時效與連帶責任保證債務甲銀行貸款給乙,丙作為保證人,承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二年。按照“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那么主債務訴訟時效與連帶責任保證債務債務糾紛訴訟時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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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擔保法第26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內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和訴訟時效不同具體表現為1、結果不同。訴訟時效與保證期間有別訴訟時效可以因特定事由中止、中斷、延長。那么連帶保證債務的時效多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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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連帶責任保證債務與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中斷、中止在連帶責任保證債務場合,不存在先訴抗辯權,主債務的履行期屆至,債權人就有權請求保證人主張履行保證債務。44號第三十四條第二款關于“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的規定,處理糾紛。關于連帶責任保證債務與訴訟時效中止的問題,法釋?44號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止。那么連帶責任保證債務與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中斷、中止債務糾紛訴訟時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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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超過了法律規定的除斥期間,權利即歸于消滅,原先的權利人不僅失去了勝訴權,而且連訴權也已喪失。那么連帶保證訴訟時效不隨主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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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一旦主債務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債務,債權人既可以要求主債務人清償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那么連帶保證主債務人未清償擔保人是否需要清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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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這些事由區別于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而實施的行為。起訴行為是權利人通過人民法院向義務人行使權利的方式。故訴訟時效因此而中斷,并從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時重新起算。改變了不行使請求權的狀態,故應中斷訴訟時效。即義務人在訴訟時效進行中直接向權利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基于義務人認諾所承擔的義務,使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重新得以明確,訴訟時效自此中斷,并即時重新起算。那么連帶責任保證人訴訟時效中斷主債務人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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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為該判決已經明確胡某可以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向邱某追償,故胡某不需另行起訴,可以直接立案申請執行。連帶責任保證人可否直接申請執行追償債務人就司法解釋的立法精神來看,為了減少訴累,判決書中已確定追償權的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承擔連帶責任后可以直接向債務人追償,而不需要再行起訴。法院作出判決,由被執行人邱某在判決生效后五日內支付申請人李某加工費20275元;被執行人胡某對被執行人邱某所欠貨款承擔連帶付款責任,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以向被執行人邱某追償。因此,連帶責任保證人胡某在清償債務后可以就判決書中確定享有的追償權向債務人邱某申請強制執行。那么連帶責任保證人可否直接申請執行追償債務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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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公司拖欠包工頭工程款提起訴訟的條件: 1、準確選擇被告。 在提起訴訟之時只要選擇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式的任何當事人,包括一人或幾人作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選擇的首要標準或前提條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證據資料必須充分。 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3、準確合理的訴訟請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是可以作為一項獨立的訴訟請求提出的,所以為保障訴訟后利益的最大化,當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訴訟請求時,盡量同時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這一請求。 4、訴訟請求的范圍。 在訴訟案件中,只要當事人能夠舉證,法院是支持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的。
兒子欠錢不還可以要求父母償還嗎: 自古以來無論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償父債”都被道德約束為一種天經地義的行為,也深受社會廣泛認可。但隨著現代社會法制的不斷完善,是否要“子償父債”,還要根據債務糾紛的具體情況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錢是子女與債券人之間的行為,無法對父母產生約束。 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約束力僅限于合同雙方,是誰的債務就該誰還,父母并無義務償還。 ●子女離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時給父母留下一筆遺產被父母繼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繼承財產價值范圍之內,對“兒子”的債務具有相應償還責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債,在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債權人只能要求其個人償還,父母不具有連帶責任。 但現實中,一些債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對于子女的疼愛,對方欠錢不還就去找對方父母要錢,甚至使用極端手段,其實這種做法往往無法獲得法律支持,有些極端的討債還會給家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怎樣申請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是保證訴訟文書能夠得以落實的一種制度。債權人提出保全債務人的財產,可以限制債務人以轉移、隱匿等方式縮減財產,導致危及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申請財產保全時,申請方還需要提供擔保,未提供擔保的申請會被法院駁回。當事人沒有提出的,法院認為有必要也可以直接裁定進行保全。 申請財產保全需要做好以下手續: 1.向法院提交財產保全申請書; 2.提供需要保全的財產線索; 3.提供相應價值的擔保或者找保險公司出具保函。 開保函是目前使用最多的財產保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