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有:首先,合同雙方先確定簽訂合同的相關意向;然后,合同雙方就合同標的、合同價格、合同履行期限和合同履行方式等內容進行協商確定;合同雙方就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確定;最后,合同責任確認,雙方簽字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