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履行程序是什么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shù)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那么借款合同的履行程序是什么。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shù)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關于借款合同的履行程序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借款合同的履行程序是什么
簽訂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是出借人支付借款,借款人按約定使用借款,并且償還借款和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shù)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一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guī)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借款合同糾紛產生的原因
1、誠信缺失:誠信缺失是民間借貸糾紛產生的最主要原因。誠信缺失在借貸中的主要體現(xiàn)是:
一是借款之前就已經明知自己沒有償還能力,但虛報自己的經濟能力,達到借款目的;
二是借款人不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而是轉借他人或用以高風險投資如炒股、博彩、或賭博;
三是為了騙取出借人的借款,訂立自己無法按期履行歸還義務的還款期限;
四是到期不還故意拖欠。
2、還款能力喪失:這是民間借貸糾紛產生的又一主要原因。特別是在金融風暴或經濟危機時期,相當普遍的借款人向民間大量融資投向比較大的項目,如采礦、地產、船舶運輸?shù)龋坏┐蠼洕蝿葑兓Y金鏈斷裂,風險大幅度上升,還款能力逐步喪失。
3、出借人追逐高額利潤,出借人只考慮以遠遠高于同期銀行存款的利息的方式來收取高額的利潤,沒有考慮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導致本金及利息都得不到受償。
4、沒有相應的擔保或抵押,使借款人還款沒有保證。
5、借款文書不規(guī)范或干脆沒有,導致文義含糊、不確切,利息約定不明確,借貸雙方名字書寫不規(guī)范,借條不是借款人本人親自書寫,還有礙于雙方友好關系,干脆沒有任何文書,借款事實存在與否都很難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