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將家事暴力訴訟納入出警范圍

導讀:
公安機關將家庭暴力案件納入出警工作范圍,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有望向公安機關、居委會、各級民政機構等部門尋求救助。草案修改稿中專門增加了一條新規定,即公安機關應當將家庭暴力案件納入出警工作范圍,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家庭暴力求助投訴及時進行處理。草案修改稿同時規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有關單位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應當及時予以制止,并根據受害婦女的請求出具證明或者提供幫助。那么北京擬將家事暴力訴訟納入出警范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安機關將家庭暴力案件納入出警工作范圍,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有望向公安機關、居委會、各級民政機構等部門尋求救助。草案修改稿中專門增加了一條新規定,即公安機關應當將家庭暴力案件納入出警工作范圍,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家庭暴力求助投訴及時進行處理。草案修改稿同時規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有關單位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應當及時予以制止,并根據受害婦女的請求出具證明或者提供幫助。關于北京擬將家事暴力訴訟納入出警范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安機關將家庭暴力案件納入出警工作范圍,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有望向公安機關、居委會、各級民政機構等部門尋求救助。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二十三日再次審議《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記者注意到,比較今年五月提交的修訂草案,修改稿最大的變化在于,增加了新內容,完善了部分條款,保護婦女權益相關部門的具體職責被進一步細化了。
草案修改稿中專門增加了一條新規定,即公安機關應當將家庭暴力案件納入出警工作范圍,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家庭暴力求助投訴及時進行處理。
草案修改稿同時規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有關單位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應當及時予以制止,并根據受害婦女的請求出具證明或者提供幫助。而民政部門應當開展家庭暴力救助工作,為遭受家庭暴力暫時不能歸家的婦女提供庇護和其他必要的臨時性救助。
據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引介紹,雖然今年五月提交的修訂草案規定了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有權向其所在機構提出救助請求,但是,這一規定過于籠統,各相關部門之間的具體職責并沒有明確界定,很可能因此而影響實踐中保護和救助的力度。他說,此次的修訂稿,使各級相關部門的職責進一步細化,從而確保遭受侵害的婦女能夠得到真正及時有效的保護。
這次修改稿還對性騷擾這一侵害婦女權益的行為進行了更為嚴格的界定,規定性騷擾行為應該以違背婦女意志為前提,并以具有性內容或者與性有關為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