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暴力不得不訴訟離婚

導讀:
去年6月,該女子借機返渝后,一紙訴狀告上區法院,申請與臺灣老公離婚。前日,區法院一審判決,準許2人離婚。余某稱,她與臺灣男子許某經人介紹認識后,于6月登記結婚。隨后,他們在赴臺生活期間,許某經常捆綁、毆打她。6月底,她才借母親生病的機會,回到重慶,隨即提出離婚。法院查明,在余某返渝后,許某還來到重慶,在余某家中對其進行了虐待。事后,兩人一直分居兩地。法院認為,雖然雙方當事人系自由戀愛,自愿結婚,但雙方認識時間不長,婚后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后又分居,雙方缺乏溝通和交流,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因此準予離婚。那么家事暴力不得不訴訟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去年6月,該女子借機返渝后,一紙訴狀告上區法院,申請與臺灣老公離婚。前日,區法院一審判決,準許2人離婚。余某稱,她與臺灣男子許某經人介紹認識后,于6月登記結婚。隨后,他們在赴臺生活期間,許某經常捆綁、毆打她。6月底,她才借母親生病的機會,回到重慶,隨即提出離婚。法院查明,在余某返渝后,許某還來到重慶,在余某家中對其進行了虐待。事后,兩人一直分居兩地。法院認為,雖然雙方當事人系自由戀愛,自愿結婚,但雙方認識時間不長,婚后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后又分居,雙方缺乏溝通和交流,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因此準予離婚。關于家事暴力不得不訴訟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重慶女子與臺灣男子結婚后,隨同老公一起返臺居住,期間,經常被老公虐待。去年6月,該女子借機返渝后,一紙訴狀告上區法院,申請與臺灣老公離婚。前日,區法院一審判決,準許2人離婚。
余某稱,她與臺灣男子許某經人介紹認識后,于6月登記結婚。隨后,他們在赴臺生活期間,許某經常捆綁、毆打她。由于身在異地,她只能忍氣吞聲。6月底,她才借母親生病的機會,回到重慶,隨即提出離婚。
法院查明,在余某返渝后,許某還來到重慶,在余某家中對其進行了虐待。事后,兩人一直分居兩地。法院認為,雖然雙方當事人系自由戀愛,自愿結婚,但雙方認識時間不長,婚后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后又分居,雙方缺乏溝通和交流,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因此準予離婚。重慶市涉外婚姻登記所就此提醒市民,涉外婚姻,一定要謹慎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