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婚訴訟中家事暴力證據的收集

導讀: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對于在家庭暴力中的離婚,人們應該用警惕的心理去收集其證據。或者委托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那么關于離婚訴訟中家事暴力證據的收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對于在家庭暴力中的離婚,人們應該用警惕的心理去收集其證據。或者委托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關于關于離婚訴訟中家事暴力證據的收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
對于在家庭暴力中的離婚,人們應該用警惕的心理去收集其證據。
1、報過警,那么警方那里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并制作筆錄。
2、證人證言。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或者委托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
3、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么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例。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4、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并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么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
5、如果曾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是村民委員有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
第六、工作單位的領導也可以代表單位為其出具書證,當然也可以采取律師進行調查的方法。
6、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也可以作為證據。
7、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
8、通話錄音,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并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