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如何收集訴訟時可能用到的離婚證據

導讀:
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在提起離婚前,應當先有意識地收集相關存在家庭暴力的證據,包括對其施暴后留下的傷痕照片、報警電話記錄或警署筆錄、或居委會的證言、驗傷單據、證人證言等。提交居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提交雙方的收入證明。因此,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露聲色地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那么離婚時如何收集訴訟時可能用到的離婚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在提起離婚前,應當先有意識地收集相關存在家庭暴力的證據,包括對其施暴后留下的傷痕照片、報警電話記錄或警署筆錄、或居委會的證言、驗傷單據、證人證言等。提交居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提交雙方的收入證明。因此,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露聲色地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關于離婚時如何收集訴訟時可能用到的離婚證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能夠認定感情破裂的證據收集
(一)看分居時間。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二)看婚前是否對精神病有所隱瞞。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三)看是否有犯罪行為。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四)看有無禁止性結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二、能夠證明對方有過錯的證據收集
(一)婚外情證據的收集
比如,一方當事人與第三者的曖昧短信、第三者給您的短信等,在收集該類證據時,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在接受信息者未將短信刪除的情況下,直接將此信息予以儲存,并將手機封存。然后,最好到公證處進行書面公證,經過公證的證據效力比較高,一般會被法官采納。
2.在與案件有關的短信被刪除情況下,可以通過手機短信運行商來調取短信內容。在收集時,可以通過運行商的儲存信息將對應的手機短信的發送時間、雙方手機號及內容打印出來,并由在場的工作人員簽字蓋章證實出處,以供審判中使用。
(二)家庭暴力證據的收集
不能忍受家庭對其長期實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提起離婚前,應當先有意識地收集相關存在家庭暴力的證據,包括對其施暴后留下的傷痕照片、報警電話記錄或警署筆錄、或居委會的證言、驗傷單據、證人證言等。(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證明。提交居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三、離婚過程子女撫養方面的離婚證據和收集技巧
(一)撫養費的證明。提交雙方的收入證明。
(二)撫養權的歸屬證明。根據孩子的年齡和具體情況,提交有利于爭取撫養權的而相關證據:
1.對于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況的,應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隨父或跟母生活的相關離婚證據。
2.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3.對兩周歲以上十周歲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爭取撫養權的證明理由: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單獨隨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
四、離婚過程中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證據和收集技巧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房產、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車子、債權、住房公積金等。如果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證據,更應該掌握收集證據的技巧:
(一)資金賬號證據的收集與保全
一方起訴后,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共同財產。因此,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露聲色地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
比如,公司股東出資或權證的收集、相關財務報表的收集、存折的開戶行、賬號、另一方股市的股東賬號、房屋產權證的復印件、貴重金銀首飾的保護,家庭共同財產的發票或錄像等。在必要時,甚至可以采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二)銀行賬號的保全
起訴離婚之前一般要弄清另一方在銀行的用戶名和賬號;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對銀行戶的儲蓄資金進出明細進行查詢,法院一般會同意當事人的申請。查詢銀行賬戶,法院一般不會收取費用,但目前,也有個別法院開始收取相關查詢費用,但費用不高,幾十元而已。
如果當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銀行或賬號,法院一般不會同意當事人的查詢申請,因此,訴前掌握家庭財產的基本情況,是十分必要的。
(三)股權證據的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