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令作戰消極罪如何認定

導讀:
因此在違令作戰消極罪中僅憑其違抗命令的行為本身是不能追究刑事責任的。那么違令作戰消極罪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違令作戰消極罪如何認定
違令作戰消極罪是指指揮人員違抗命令臨陣畏縮作戰消極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一區分本罪與戰時違抗命令罪的界限
這兩種犯罪中雖然都有違抗命令的構成要件但其含義有所不同。在戰時違抗命令罪中違抗命令的行為本身就是犯罪客觀方面的主要內容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基本依據不需要再有其他具體的危害行為而在違令作戰消極罪中犯罪客觀方面的主要內容是臨陣畏縮作戰消極并造成嚴重后果違抗命令僅僅是限制條件說明行為人違反并抗拒執行上級命令但其嚴重程度尚未達到戰時違抗命令罪那樣。因此在違令作戰消極罪中僅憑其違抗命令的行為本身是不能追究刑事責任的。當然如果行為人在作戰消極罪中違抗命令的行為本身性質惡劣危害嚴重符合戰時違抗命令罪的構成條件的應按處理想象競合犯的原則以戰時違抗命令罪定罪處罰。
二區分本罪與玩忽軍事職守罪的界限
這兩種犯罪主觀上都是出于過失客觀上都造成了嚴重的后果又都可能發生在戰時或戰場上而且作戰消極的行為廣義上也是一種不盡職的行為因此很容易混淆。其區別在于前者側重于指揮人員在指揮部隊分隊執行作戰任務時態度不堅決措施不得力以致整個部隊分隊行動遲緩、消極怠戰造成嚴重后果指揮人員對此應負的領導責任而后者側重于指揮人員由于個人在指揮崗位上玩忽職守以致造成嚴重后果指揮人員對此應負的直接責任。
三區分本罪與戰時臨陣脫逃罪的界限
犯這兩種罪可能出于完全相同的犯罪動機如貪生怕死畏俱戰斗而且實施犯罪的時間、地點及客觀環境很相似。其區別除了犯罪主體不完全相同外主要在于行為人是否脫離了戰斗崗位。臨陣脫逃的行為人己脫離戰斗崗位沒有繼續參加戰斗作戰消極的行為人仍在戰斗崗位上只是作戰不積極。如陣地追敵攻擊時躲在掩體內不敢積極還擊追擊敵人時怕敵人反撲不敢大膽逼近敵人等都不應認定為臨陣脫逃。
二、違令作戰消極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依照本條的規定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斗、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使戰斗、戰役遭受重大損失司法實踐中主要是指造成我軍人員重大傷亡武器裝備、軍事設施或者軍用物資嚴重損失直至戰斗、戰役失利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主要是指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執行重要作戰任務行動消極的在緊要關頭或者危急時刻作戰消極的煽動、串通其他部隊和人員消極怠戰的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二十八條
指揮人員違抗命令臨陣畏縮作戰消極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斗、戰役遭受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