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認定如何做

導讀:
二.交通肇事罪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別交通肇事罪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別是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區別要點交通肇事罪僅有消極的不救助行為而故意殺人或傷害罪行為。四.交通肇事罪與其他過失犯罪的區別要點是認定責任的依據是否“交通管理法規”。廠礦企業的專用機動車輛、施工車輛以及軍隊的軍用車輛等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因為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論處。那么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認定如何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交通肇事罪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別交通肇事罪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別是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區別要點交通肇事罪僅有消極的不救助行為而故意殺人或傷害罪行為。四.交通肇事罪與其他過失犯罪的區別要點是認定責任的依據是否“交通管理法規”。廠礦企業的專用機動車輛、施工車輛以及軍隊的軍用車輛等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因為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論處。關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認定如何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幾年隨著交通工具的不斷增多交通肇事行為也逐漸上升這些行為不僅危害了肇事者的生命財產安全也對他人的財產生命以及公共財產造成了危害。那么如何做好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認定呢
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其關鍵要查清行為人是否有主觀罪過是否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與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關系等。
倘若沒有違法行為或者雖有違法行為但沒有因果關系如事故發生純屬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亂穿馬路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風暴、洪水等造成則就不應以本罪論處。
當然事故發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種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這里就更應該認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為對交通事故發生的作用。
只有查清確實與行為人的違規行為具有因果關系則才可能以本罪論處否則就不應以該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責任。
二.交通肇事罪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別
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別是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區別要點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僅有消極的不救助行為而故意殺人或傷害罪行為。
(1)有積極行為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①隱藏或者②遺棄
(2)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因為遺棄、隱藏使被害人處于孤立無援的境地。
注意對這種情形在不能證實具有直接故意的情況下如果事實上沒有發生“死亡或殘疾”結果的不應按照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的未遂罪處罰。
三.交通肇事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區別
交通肇事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區別要點是如果故意使用駕車撞人的方法在公共場所故意撞死撞傷多人的應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另外故意使用駕車的方式殺害、傷害特定人的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四.交通肇事罪與其他過失犯罪的區別
要點是認定責任的依據是否“交通管理法規”。廠礦企業的專用機動車輛、施工車輛以及軍隊的軍用車輛等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因為違反交通規則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論處。如果是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圍之外非因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134條(重大責任事故)、第135條(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233條(過失致人死亡)以及第436條(武器裝備肇事罪)等規定定罪處罰。
五.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即所謂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為人在交通運輸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8)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