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違令作戰消極罪既遂怎么處罰

導讀:
在戰時違抗命令罪中,違抗命令的行為本身就是犯罪客觀方面的主要內容,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基本依據,不需要再有其他具體的危害行為;而在違令作戰消極罪中,犯罪客觀方面的主要內容是臨陣畏縮,作戰消極,并造成嚴重后果,違抗命令僅僅是限制條件,說明行為人違反并抗拒執行上級命令,但其嚴重程度尚未達到戰時違抗命令罪那樣。因此,在違令作戰消極罪中,僅憑其違抗命令的行為本身是不能追究刑事責任的。
一、犯了違令作戰消極罪既遂怎么處罰
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其違令作戰消極的行為給戰斗、戰役造成重大損失或存在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則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二十八條
指揮人員違抗命令,臨陣畏縮,作戰消極,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斗、戰役遭受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軍人違反職責,危害國家軍事利益,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行為,是軍人違反職責罪。
二、區分本罪與戰時違抗命令罪的界限
這兩種犯罪中雖然都有違抗命令的構成要件,但其含義有所不同。在戰時違抗命令罪中,違抗命令的行為本身就是犯罪客觀方面的主要內容,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基本依據,不需要再有其他具體的危害行為;而在違令作戰消極罪中,犯罪客觀方面的主要內容是臨陣畏縮,作戰消極,并造成嚴重后果,違抗命令僅僅是限制條件,說明行為人違反并抗拒執行上級命令,但其嚴重程度尚未達到戰時違抗命令罪那樣。因此,在違令作戰消極罪中,僅憑其違抗命令的行為本身是不能追究刑事責任的。當然,如果行為人在作戰消極罪中違抗命令的行為本身性質惡劣,危害嚴重,符合戰時違抗命令罪的構成條件的,應按處理想象競合犯的原則,以戰時違抗命令罪定罪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