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報復謀殺致多人死亡該如何定罪

導讀: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如下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執行死刑、正當防衛均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經受害人同意而剝奪其生命的行為也構成故意殺人罪。對所謂的“安樂死”仍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當然量刑時可適用從輕或減輕的規定。第三直接故意殺人罪的既遂和間接故意殺人罪以被害人死亡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為人的危害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才能斷定行為人負罪責。二情節較輕的犯故意殺人罪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那么蓄意報復謀殺致多人死亡該如何定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蓄意報復謀殺致多人死亡該如何定罪
蓄意報復謀殺他人導致多人死亡會構成故意殺人罪。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夠獨立呼吸并能進行新陳代謝的活的有機體是人賴以存在的前提。
二、客觀要件
首先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作為、不作為均可構成。以不作為行為實施的殺人罪只有那些對防止他人死亡結果發生負有特定義務的人才能構成。殺人的方法多種多樣可以借助一定的兇器也可以是徒手殺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險方法殺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安全的應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對于教唆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或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去殺害他人的對教唆犯應直接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其次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必須是非法的既違反了國家的法律。執行死刑、正當防衛均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經受害人同意而剝奪其生命的行為也構成故意殺人罪。對所謂的“安樂死”仍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當然量刑時可適用從輕或減輕的規定。
第三直接故意殺人罪的既遂和間接故意殺人罪以被害人死亡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為人的危害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才能斷定行為人負罪責。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本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故意殺人的動機是多種多樣和錯綜復雜的。常見的如報復、圖財、奸情、拒捕、義憤、氣憤、失戀、流氓動機等。動機可以反映殺人者主觀惡性的不同程度對正確量刑有重要意義。
二、故意殺人如何判刑
在刑事犯罪中犯罪行為的具體量刑依據具體犯罪行為的情節程度進行量刑其中分為情節較輕和情節嚴重
一情節嚴重的犯故意殺人罪
犯故意殺人罪的情節嚴重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常見的情形有
1、出于圖財、奸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等卑劣動機而殺人
2、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
3、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
4、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嚴重后果的殺人等等。
二情節較輕的犯故意殺人罪
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據司法實踐主要包括
1、防衛過當的故意殺人
2、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
3、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
2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一時失去理智喪失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3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下當場實施。
4、受囑托殺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請求、自愿而幫助其自殺
5、幫助他人自殺的殺人
6、生母溺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