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分類

導讀:
后者即指事前無同謀的共犯共同犯罪人的共犯故意是在實行著手之際或犯罪過程中形成的。3簡單共犯與復雜共犯簡單共犯亦稱共同正犯、共同實行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實行某一具體犯罪的構成要件的行為共犯人都是實行犯不存在組織犯、幫助犯、教唆犯問題。而復雜共犯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間存在著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不僅存在直接著手實施共犯行為的實行犯還有組織犯或教唆犯或幫助犯的分工。特殊共犯亦稱有組織的共同犯罪、集團性共犯通稱犯罪集團是刑法第26條第2款規定的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
后者即指事前無同謀的共犯共同犯罪人的共犯故意是在實行著手之際或犯罪過程中形成的。3簡單共犯與復雜共犯簡單共犯亦稱共同正犯、共同實行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實行某一具體犯罪的構成要件的行為共犯人都是實行犯不存在組織犯、幫助犯、教唆犯問題。而復雜共犯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間存在著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不僅存在直接著手實施共犯行為的實行犯還有組織犯或教唆犯或幫助犯的分工。特殊共犯亦稱有組織的共同犯罪、集團性共犯通稱犯罪集團是刑法第26條第2款規定的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關于共同犯罪的分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任意共犯與必要共犯前者是指刑法分則規定的本可以由一人實施的犯罪行為后者是指刑法分則規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為作為犯罪構成要件的犯罪即該種犯罪的主體必須是兩人以上主要是包括聚眾性犯罪(如刑法第290條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法第317條聚眾劫獄罪等)、集團性犯罪(如刑法第294條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刑法第317條組織越獄罪)。2事先(事前)共犯與事中共犯前者是指事前有同謀的共犯即共犯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著手實行犯罪前形成。后者即指事前無同謀的共犯共同犯罪人的共犯故意是在實行著手之際或犯罪過程中形成的。3簡單共犯與復雜共犯簡單共犯亦稱共同正犯、共同實行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實行某一具體犯罪的構成要件的行為共犯人都是實行犯不存在組織犯、幫助犯、教唆犯問題。而復雜共犯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間存在著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不僅存在直接著手實施共犯行為的實行犯還有組織犯或教唆犯或幫助犯的分工。4一般共犯與特殊共犯一般共犯是指沒有特殊組織形式的共同犯罪共犯人是為實施某種犯罪而臨時結合一旦犯罪完成這種結合便不復存在。特殊共犯亦稱有組織的共同犯罪、集團性共犯通稱犯罪集團是刑法第26條第2款規定的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需要說明的是上述共犯的分類形式是根據不同標準進行分類的某一共同犯罪完全可能屬于多種形式的共犯形式。例如甲乙密謀深夜盜竊一人入室行竊一人在門口望風。就共犯形式而言甲乙共同盜竊屬于任意共犯、事前共犯、復雜共犯、一般共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