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共同行為問題探析

導讀:
這一共同犯罪的法定概念科學地概括了各種共同犯罪現象它表明共同犯罪首先是一種故意犯罪因而必須具備故意犯罪成立的一般條件即必須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后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行為其次它是一種特殊的故意犯罪要求有共同的犯罪主體即兩個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基于共同犯罪故意實施了共同犯罪行為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同一社會關系的犯罪行為,這里的共同應當作比較寬泛的理解從主觀方面講可以故意的內容是概括的并不必然要求同一的共同犯罪人可以是基于一個直接故意和一個間接故意成立共同犯罪但其必須在認識因素上認識到不是自己一個人單獨實施犯罪而是與他人共同實施犯罪在意志因素上對本人以及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為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態度。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各種形式的團伙犯罪、聚眾犯罪日益增多共同犯罪問題越來越成為司法實務中的一個重點問題。在共同犯罪中由于共同犯罪人實施犯罪時在主觀意念、行為分工上的差異致使理論界對于共同犯罪問題爭論頗多。本文筆者就共同犯罪中共同行為問題做一淺顯論述。我國刑法第25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關于共同犯罪中共同行為問題探析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各種形式的團伙犯罪、聚眾犯罪日益增多共同犯罪問題越來越成為司法實務中的一個重點問題。在共同犯罪中由于共同犯罪人實施犯罪時在主觀意念、行為分工上的差異致使理論界對于共同犯罪問題爭論頗多。本文筆者就共同犯罪中共同行為問題做一淺顯論述。一、如何理解和運用我國刑法中共同犯罪的概念刑法第25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這一共同犯罪的法定概念科學地概括了各種共同犯罪現象它表明共同犯罪首先是一種故意犯罪因而必須具備故意犯罪成立的一般條件即必須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后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行為其次它是一種特殊的故意犯罪要求有共同的犯罪主體即兩個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基于共同犯罪故意實施了共同犯罪行為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同一社會關系的犯罪行為。這里的共同應當作比較寬泛的理解從主觀方面講可以故意的內容是概括的并不必然要求同一的共同犯罪人可以是基于一個直接故意和一個間接故意成立共同犯罪但其必須在認識因素上認識到不是自己一個人單獨實施犯罪而是與他人共同實施犯罪在意志因素上對本人以及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為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態度。從客觀方面來講各行為人的行為都指向同一犯罪且行為人之間的行為是相互聯系、相互配合的。其既可以表現為共同的作為也可以表現為有的作為有的不作為。二、如何認定共同犯罪中的共同行為共同犯罪是司法實踐中常見的一種犯罪形式。我國刑法第25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從這個概念出發構成共犯的條件是共同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有共同的故意在客觀上共同行為人的實施行為必須符合特定的一個犯罪要件。但在司法實踐中各共同行為人卻因參與犯罪環節的不同、程度有差異而使得司法人員在認定是否是共同犯罪中的共同行為時產生認識上的偏差使某些應當以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人逃脫了法律的懲處又使某些應當以主犯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人被錯誤認定為從犯得以從輕處罰。究竟如何準確判斷行為人某一行為是否是共同犯罪中的共同行為以及該行為在共同犯罪中的重要性如何﹖往往是司法人員時感困惑的問題。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把握一共同行為必須是基于共同故意之上的行為我們知道共同犯罪的成立共同犯罪人之間必須存在意思聯絡或稱意思疏通意思聯絡是共同犯罪人雙方在犯罪意思上的相互溝通①共同行為成立的基礎就是共同犯罪人之間的意思聯絡。但在司法實踐中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熂垂材倍?未實行是否構成共同犯罪例如甲、乙共謀攔路搶劫?煹皆級ǖ耐砩?10點甲按時到兩人約定的地方搶劫但乙卻因故未去結果僅甲一人實施了搶劫行為其乙是否構成搶劫罪﹖有人認為這種情況下乙只有共同犯罪故意而沒有共同犯罪行為既然沒有共同犯罪行為其共同犯罪當然不能成立。筆者認為應將共謀行為即犯罪預備行為與實行行為結合為一個整體來考察共謀行為與實行行為存在緊密的聯系先前的共謀行為對后來的實行行為的發生顯然是有影響的對最終危害結果的發生也是有原動力的。共謀后未參與實行犯罪的行為人雖然沒有親手實行犯罪但其先前參加共謀的行為使其不能擺脫與后面實行行為的關系更不能擺脫與最終危害之間的因果關系。因此在共謀而未實行的情況下共謀而未實行者主觀上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客觀上存在的共謀行為而完全可以成為共同犯罪中的共犯即使共謀而未實行者是自動放棄實施后來的實行行為他也仍然是該共同犯罪的成員。只是由于他沒有參加實行行為其刑事責任相對于既參加了共謀又實行了犯罪的行為人要輕因此在量刑時應當加以考慮但決不能認為共謀而未實行者只應對預備行為負刑事責任。共同犯罪行為不僅僅指共同實行行為而且包括共同預備行為。參與共謀即為共同預備行為即使數人共謀犯罪而均未實行亦可成立共同犯罪更何況數人中一部分人實施了犯罪實行行為。②因此共謀而未參與實行犯罪的行為人仍具有共同犯罪行為因而仍構成共同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