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共同犯罪

導讀:
關鍵詞共同犯罪單位共同犯罪片面共同犯罪形態特征存在必要性。解決這一問題主要取決于我國刑法關于共同犯罪的明文規定,我國刑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彼^共同必須是1、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為的性質、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如果是法人共同犯罪必須具備以下兩種情況1、兩個或兩個以上法2、一個或一個以上法人與一個或一個以上自然人共同故意犯罪2。二gt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的形式也即共同犯罪的結構是指各共犯人的故意犯罪行為之間相互聯系相會作用的方式。共同犯罪的形式不同起身會危害性就不同。
關鍵詞共同犯罪單位共同犯罪片面共同犯罪形態特征存在必要性。解決這一問題主要取決于我國刑法關于共同犯罪的明文規定,我國刑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彼^共同必須是1、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為的性質、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如果是法人共同犯罪必須具備以下兩種情況1、兩個或兩個以上法2、一個或一個以上法人與一個或一個以上自然人共同故意犯罪2。二gt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的形式也即共同犯罪的結構是指各共犯人的故意犯罪行為之間相互聯系相會作用的方式。共同犯罪的形式不同起身會危害性就不同。關于論共同犯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鍵詞共同犯罪單位共同犯罪片面共同犯罪形態特征存在必要性。一、共同犯罪的概述lt一gt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成立條件共同犯罪是刑法理論和司法實踐中一個疑難而復雜的問題,研究犯罪的共同形態對刑事審判具有重要意義。解決這一問題主要取決于我國刑法關于共同犯罪的明文規定,我國刑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睆脑摋l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我國刑法的共同犯罪理論以主客觀相統一原則認為共同犯罪是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為的統一。大部分學者認為只有在兩個以上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之間才能構成共同犯罪。所謂共同必須是1、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為的性質、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2、各共犯人主觀上彼此溝通、互相聯絡都認識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實施犯罪而是和他人一起共同實施犯罪1。但是同時我國刑法也規定了幾種不能構成共同犯罪的形式1、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成立共犯2、同時犯不成立共犯3、間接正犯不成立共犯4、故意犯與過失犯的某些行為彼此聯絡或聯系不成立共犯5、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的犯罪行為6、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構成共同犯罪7、事先無通謀的窩藏、包庇行為不構成共同犯罪8、所謂“片面共犯”不是真正的共犯9、法人犯罪不是共同犯罪法人犯罪是法人作為一個有機整體實施的犯罪因此它不是共同犯罪法人內部直接參與犯罪實施的人也不成立共同犯罪他們之間的關系不是共同犯罪的關系而是作為法人有機整體內部的諸要素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關系簡單說就是法人實施犯罪時的內部結構。如果是法人共同犯罪必須具備以下兩種情況1、兩個或兩個以上法2、一個或一個以上法人與一個或一個以上自然人共同故意犯罪2。二gt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的形式也即共同犯罪的結構是指各共犯人的故意犯罪行為之間相互聯系相會作用的方式。共同犯罪的形式不同起身會危害性就不同。我國刑法只規定了構成共同犯罪的一般條件和犯罪集團在理論上則從不同角度根據不同標準將共同犯罪劃分為多種形式。1、犯罪能否由一個人能夠單獨實施形成為標準進行劃分分為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刑法分則規定的一人能夠單獨實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實施時就是任意共同犯罪刑法分則明文規定必須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實施的犯罪就是必要的共同犯罪。2、以共同犯罪形成的時間為標準可以分為事前通謀的共同犯罪和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在著手實行犯罪之前各共犯人已經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就實行犯罪進行了策劃或商議的就是事前通謀的共同犯罪在剛著手實行或者實行犯罪的過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則是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3、以共同犯罪行為的分工為標準劃分可以分為簡單共同犯罪和復雜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實行犯罪時就是簡單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犯罪存在實行、組織、教唆、幫助等分工時就是復雜共同犯罪。4、以有無組織形式為標準來劃分可以分為一般共同犯罪和集團共同犯罪3人共同故意犯罪一般共同犯罪是指沒有組織的共同犯罪二人即可構成沒有組織、沒有首要分子不存眾人隨時參與狀態的共同犯罪或是由首要分子組織、策劃、指揮眾人所實施的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是指集團犯罪即三人以上有組織實施的共同犯罪實施犯罪的組織稱為犯罪集團犯罪集團是指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lt三gt共犯人的分類及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在刑罰的處理上為了體現法律的公正使共同犯罪人能夠罰當其罰罰當其罪只有這樣才能夠使刑法的罪行法定原則得以體現因此在共同犯罪中我們應當將犯罪人在犯罪過程中所起作用的大小考慮進去根據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分工情況來看將共同犯罪人分為主犯、從犯、脅從犯和教唆犯四類4。由于將共同犯罪人在犯罪中的作用進行了分類那么在主犯、從犯、脅從犯和教唆犯的處理上也是不盡相同的彼此之間具有相互的特點1、主犯有兩種一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其他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2、從犯由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從犯也有兩種形式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只雖然直接實行犯罪但在整個犯罪活動中其作用居于次要地位的實行犯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指未直接實行犯罪而在犯罪前后或犯罪過程中給組織犯、實行犯、教所犯以各種幫助的犯罪人。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3、脅從犯是指被脅迫參加犯罪的人。被脅迫參加犯罪其在他人暴力威脅、揭發隱私等精神強制下被迫參加犯罪。脅從犯應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或者免除處罰。4、教唆犯本人不親自實行犯罪而故意教唆他人產生犯罪意圖并實行犯罪。但教唆犯成立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是客觀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為即用各種辦法唆使他人去實行某一具體犯罪。二是主觀上具有唆使他人犯罪的故意進而實施犯罪并且希望和放任教唆行為所產生的結果。教唆犯的主觀方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間接故意。三是教唆的對象必須是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對于教唆犯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對教唆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教唆不滿14周歲的人或無刑事責任能力者犯罪的對教唆這應當按照單獨犯論處。這種情況在刑法理論上稱為間接正犯及間接實行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