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共同犯罪是如何認定

導讀:
即敲詐勒索總額是每個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統一結果。第六條敲詐勒索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不認為是犯罪認定為犯罪的應當酌情從寬處理。第八條對犯敲詐勒索罪的被告人應當在二千元以上、敲詐勒索數額的二倍以下判處罰金被告人沒有獲得財物的應當在二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即敲詐勒索總額是每個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統一結果。第六條敲詐勒索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不認為是犯罪認定為犯罪的應當酌情從寬處理。第八條對犯敲詐勒索罪的被告人應當在二千元以上、敲詐勒索數額的二倍以下判處罰金被告人沒有獲得財物的應當在二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判處罰金。關于敲詐勒索共同犯罪是如何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事辯護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敲詐勒索共同犯罪是如何認定
共同敲詐勒索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的敲詐勒索犯罪行為。它有以下特點
1、是敲詐勒索行為人必須是兩個人含二人以上
2、是行為人共同實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國有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的行為
3、是行為人之間具有共同敲詐勒索的故意
4、是各共同敲詐勒索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聯系互為條件
5、是共同敲詐勒索行為造成了總和犯罪結果。即敲詐勒索總額是每個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統一結果。
二、敲詐勒索罪量刑標準
第一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第二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本解釋第一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敲詐勒索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敲詐勒索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
四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
五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第三條二年內敲詐勒索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多次敲詐勒索
第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數額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第五條敲詐勒索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諒解的
四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第六條敲詐勒索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不認為是犯罪認定為犯罪的應當酌情從寬處理。
被害人對敲詐勒索的發生存在過錯的根據被害人過錯程度和案件其他情況可以對行為人酌情從寬處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七條明知他人實施敲詐勒索犯罪為其提供信用卡、手機卡、通訊工具、通訊傳輸通道、網絡技術支持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第八條對犯敲詐勒索罪的被告人應當在二千元以上、敲詐勒索數額的二倍以下判處罰金被告人沒有獲得財物的應當在二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三、敲詐勒索罪的判定方法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對被害人實施暴力相威脅或者其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務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于本罪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可以參照盜竊罪的數額標準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