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如何要回父母給的房款

導讀:
10婚后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時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款部分應認定為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10婚后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時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款部分應認定為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7婚后購房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是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會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情況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非登記方的個人財產非登記方有權要求分割房屋。3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認定為雙方的共同財產。10婚后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時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款部分應認定為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關于離婚時如何要回父母給的房款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是一方父母全額出資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該房屋屬于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沒有其他相反的約定離婚時另一方自然無權主張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購房款剩余房款是以按揭貸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還貸則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登記方所有由其繼續支付剩余貸款。對于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產生的增值則由得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2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一般情況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非登記方的個人財產非登記方有權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方或者雙方之間有其他相反約定的除外。
3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認定為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雙方約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進一步約定了各自份額則按約定享有產權。如果雙方對共有方式沒有進行約定則視為等份共有。
4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應當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因為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就理解為對雙方的贈與。因為在雙方尚無婚姻關系時即使雙方是為了結婚的目的而購房畢竟能否結婚仍有變數。
5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
即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也應當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簡單理解為雙方父母對一方的贈與。如無其他相反約定應認定為雙方按份共有。
6婚后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房價飆升父母為子女購房往往傾其畢生之積蓄并是在懷著對子女婚姻長久美滿的美好期許的前提下為子女出資的。在目前情況下將此出資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較為公平。
7婚后購房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除非有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是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會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8婚后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
這種情形較為常見而且爭議頗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9婚后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若無其他相反約定應當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此種情形下以認定為共同共有為宜。
10婚后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
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時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款部分應認定為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由于個人財產婚后的自然增值仍然歸個人所有故離婚時首付款的增值部分也應判歸一方。
離婚后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應根據是否對房產擁有完全所有權來決定處分方式。
對于擁有完全所有權的房產即其他人對該房產均不會主張其他權利的房產的歸屬可由以下幾種方式決定
1雙方經過協商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另一方放棄該房產的由專門的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的價值做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根據民法典房產分割細則給予對方相應的補償。
2房屋增值雙方都想取得房產但不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采取競價拍賣的方式由出價高的人取得房屋所有權并將出價支付給未能取得房產的另一方作為補償。
3雙方都想放棄該房屋所有權的可以根據雙方的申請對其房屋評估再拍賣就所得的款項進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