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分割

導讀:
推薦閱讀:離婚房產糾紛的處理離婚房產分割 問題前年我與李某結婚,結婚后雙方父母出資為我們購買了一套住房,我父母出資30萬元,李某父母出資30萬元,房款一次性付清,房產證登記在李某名下。李某稱離婚可以,但房產歸他所有,我父母出資的30萬元可以退還給我。解答若無其他約定,該房產可認定為你與李某按份共有,離婚時若無法就房屋歸屬達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本案中,如果你們沒有就房屋的產權問題做具體約定,雖然該房屋登記在李某名下,但該房屋依法可視為你們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那么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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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對于這個問題,婚姻法對此有相關解釋,表明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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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前年我與李某結婚,結婚后雙方父母出資為我們購買了一套住房,我父母出資30萬元,李某父母出資30萬元,房款一次性付清,房產證登記在李某名下。由于我們婚前彼此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一直不太好,最近更是爭吵不斷,我考慮趁尚未生小孩早點離婚。李某稱離婚可以,但房產歸他所有,我父母出資的30萬元可以退還給我。我認為,現在房屋已升值,只退30萬元出資,對我不公平。請問,我能否主張房產?若我們就房屋分割無法達成一致怎么辦?
解答
若無其他約定,該房產可認定為你與李某按份共有,離婚時若無法就房屋歸屬達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案中,如果你們沒有就房屋的產權問題做具體約定,雖然該房屋登記在李某名下,但該房屋依法可視為你們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你若與對方就房屋產權歸屬或房屋價值無法達成一致,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則由出價高的一方取得;只有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則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則可以申請拍賣房屋,并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