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不能上班公司不發工資嗎

導讀:
《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一條、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分娩期:90天 難產15天 多胞胎15天晚婚晚育夫妻雙方中有一方可申請加30天產假。那么懷孕期間不能上班公司不發工資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一條、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分娩期:90天 難產15天 多胞胎15天晚婚晚育夫妻雙方中有一方可申請加30天產假。關于懷孕期間不能上班公司不發工資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一條、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女職工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
懷孕期:產前檢查時間也算作勞動時間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分娩期:90天(產前15天) 難產15天 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個加15天)
晚婚晚育夫妻雙方中有一方可申請加30天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