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一放假安排 2012

導讀:
其中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公休,2012年1月1日(星期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2012年1月1日(星期日)公休調至1月2日(星期一),即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2012年1月1日(星期日)、2012年1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上班。目前,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92天和167.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按此進行折算。那么十月一放假安排。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其中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公休,2012年1月1日(星期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2012年1月1日(星期日)公休調至1月2日(星期一),即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2012年1月1日(星期日)、2012年1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上班。目前,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92天和167.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按此進行折算。關于十月一放假安排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閱讀導航】
一、中秋和國慶的放假安排
二、2012年整年的國定休假安排
三、加班費的計算
【正文】
一、中秋和國慶的放假安排
2012年十一放假安排,2012年中秋節、國慶節: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共8天。
其中9月30日(星期日)為中秋節法定節假日,10月1日(星期一)、10月2日(星期二)、10月3日(星期三)為國慶節法定節假日,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為調休,10月6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日)公休,9月29日、9月30日(星期日)兩天調至10月4日、10月5日,9月29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一)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詳細]
二、2012年整年的國定休假安排
2012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1)、元旦: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2日,放假3天。
其中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公休,2012年1月1日(星期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2012年1月1日(星期日)公休調至1月2日(星期一),即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2012年1月1日(星期日)、2012年1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上班。
2)、春節:1月22日至28日,放假7日。
即1月22日(星期日,農歷除夕)、1月23日(星期一,農歷正月初一)、1月24日(星期二,農歷正月初二)為法定節假日,1月21日(星期六)、1月22日(星期日)公休調至1月25日(星期三)、1月26日(星期四),1月29日(星期日)公休調至1月27日(星期五)、28日(星期六)公休,1月21日、1月29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3)、清明節:4月2日至4日放假調休,共3天。
其中3月30日(星期六)、3月31日(星期日)公休調至4月2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二),4月4日(星期三,農歷清明當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3月30日(星期六)、3月31日(星期日)照常上班,4月5日(星期四)上班。
4)、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
其中4月29日(星期日)為公休、4月28日(星期六)公休調至4月30日(星期一)、5月1日(星期二、“五一”國際勞動節)為法定節假日,即4月29日(星期日)、30日(星期一)、5月1日(星期二),4月28日、5月2日(星期三)照常上班。
5)、端午節:6月23日至25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其中6月23日(星期六,農歷端午節當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6月24日(星期日)為公休,6月23日(星期六)公休調至6月25日,即6月23日(星期六)、24日(星期日)、25日(星期一),26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6)、中秋節、國慶節: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共8天。
其中9月30日(星期日)為中秋節法定節假日,10月1日(星期一)、10月2日(星期二)、10月3日(星期三)為國慶節法定節假日,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為調休,10月6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日)公休,9月29日、9月30日(星期日)兩天調至10月4日、10月5日,9月29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一)上班。......[詳細]
三、加班費的計算
一)、算定方法
加班工資的基數又該如何確定?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在具體折算時,勞動者還需要了解相應的規則。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按月發放的工資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資。目前,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92天和167.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按此進行折算。[page]
計算方法為: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pide;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pide;21.75天×200%×加班天數。
二)、分類計算
確定了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后,還必須區分不同情況,才能準確計算出加班費,實踐操作中具體要把握以下幾點:
1、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按照勞動部《關于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按照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于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規定,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
一般情況下,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4、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