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精品无码AV,不卡av中文字幕手机看,在线看片国产的免费,成av人大宝影视

我需要找律師

北京律師,專業團隊, 200+云律所實力在線

解決
難題
為您快速匹配專業律師

專業化團隊,全程跟進
一站式解決您的法律難題

直接找律師

我需要打官司

嚴選律師,權威專業,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師
為您快速匹配專業律師

處理案件類型豐富,庭審經驗分析
上萬案件代理,勝訴率高

直接委托律師打官司

我需要詳細咨詢

專案咨詢服務,資深律師方案定制

付費
咨詢
為您快速匹配專業律師

根據實際情況量身定制專屬維權方案
精準把控案件難點,尋求最優方法

直接付費咨詢律師

我需要基礎咨詢

快速應答,高效服務,24小時在線

免費
咨詢
為您快速匹配專業律師

專業認證律師,一對一在線咨詢
法律問題優質解答,及時與客戶反饋

等待免費咨詢律師

“挖墻腳”小心觸“雷”

馮清琴律師2022.01.101102人閱讀
導讀:

在甲廠明確表示勞動合同期限未滿,不同意其調離、辭職的情況下,金某、向某二人自動離職,到乙廠工作。”第99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根據這些規定,金某、向某違反勞動合同約定,自動離職,到乙廠工作,給甲廠造成經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為共同被告。那么“挖墻腳”小心觸“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甲廠明確表示勞動合同期限未滿,不同意其調離、辭職的情況下,金某、向某二人自動離職,到乙廠工作。”第99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根據這些規定,金某、向某違反勞動合同約定,自動離職,到乙廠工作,給甲廠造成經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為共同被告。關于“挖墻腳”小心觸“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例:甲廠與乙廠是業務往來單位。甲廠技術人員金某、向某在與乙廠業務往來中受到該廠器重。乙廠許諾,如果金某、向某愿意來本廠工作,將給予優厚的待遇。金某、向某均為甲廠技術骨干,曾被外派培訓;二人與甲廠所簽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必須在甲廠工作滿8年后,方可提出調動、辭職等要求。在甲廠明確表示勞動合同期限未滿,不同意其調離、辭職的情況下,金某、向某二人自動離職,到乙廠工作。甲廠多次上門做工作無效,遂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金某、向某返還一部分培訓費和賠償經濟損失共9萬元,乙廠作為共同被訴人,負連帶賠償責任。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乙廠愿意自己賠償甲廠9萬元,金某、向某同甲廠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解釋]《勞動法》第10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障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99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1995年5月10日勞動部公布)第6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除該勞動者承擔直接賠償責任外,該用人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其連帶賠償的份額應不低于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總額的70%,向原用人單位賠償下列損失:(1)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2)因獲取商業秘密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本條第(2)項規定的損失,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的規定執行。”根據這些規定,金某、向某違反勞動合同約定,自動離職,到乙廠工作,給甲廠造成經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廠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其連帶賠償的份額應不低于甲廠所受經濟損失9萬元的70%。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依法裁決金某、向某承擔低于甲廠所受經濟損失9萬元的30%的賠償責任。但是,鑒于本案糾紛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解決,乙廠與金某、向某作為共同被申訴人經過協商,乙廠自愿賠償給甲廠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9萬元也是可以的。

這是一起因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案。它是生活中多發的典型案例。

2001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列新的用人單位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以列勞動者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為共同被告。”



聲明:該作品系作者結合法律法規,政府官網及互聯網相關知識整合,如若內容錯誤,請通過 【投訴】 功能聯系刪除
點贊
收藏
分享至:
馮清琴律師

在線 問題仍未解決?1對1咨詢為您解答

  • 在線律師
  • 已服務282599人
  • 5分鐘內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