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該做好哪些工作?

導讀:
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必須做好下列準備:(一)明確該爭議是否屬于仲裁管轄以及申訴時效期限是否超過。爭議雙方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轄區的,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受理,因此當事人必須要正確選擇確 定受案的仲裁委員會。《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當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師或者其他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職工或者死亡的職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參加仲裁,沒有法定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員會為其指定代理人。申訴人做好上述申訴準備工作后,就可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及其副本。那么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該做好哪些工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必須做好下列準備:(一)明確該爭議是否屬于仲裁管轄以及申訴時效期限是否超過。爭議雙方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轄區的,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受理,因此當事人必須要正確選擇確 定受案的仲裁委員會。《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當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師或者其他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職工或者死亡的職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參加仲裁,沒有法定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員會為其指定代理人。申訴人做好上述申訴準備工作后,就可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及其副本。關于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該做好哪些工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必須做好下列準備:
(一)明確該爭議是否屬于仲裁管轄以及申訴時效期限是否超過。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必須首先要明白爭議的事項屬于哪個機關管轄,《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二條規定了我國勞動爭議仲裁機關受理勞動爭議案件的范圍,即我國境內的企業(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與職工之間,或者個體工商戶與學徒,幫工之間因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因履行勞動后同發生的爭議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依照本條例處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如果當事人雙方之間的爭議不屬于上述范圍,就不能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十六條和第十八條規定了勞動爭議仲裁委 員會的管轄劃分,原則上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屬于該縣、市、仲裁委員會管轄,設區的市的仲裁委員會與市轄區的仲裁委員會受轄范圍的劃分應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文件規定。爭議雙方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轄區的,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受理,因此當事人必須要正確選擇確 定受案的仲裁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申訴的時效是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超過上述期限的,要當事人有充分證據和理由,仍然可以申訴,仲裁機關也不能因為超過時效而拒絕受理。
(二)委托代理人。
《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當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師或者其他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職工或者死亡的職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參加仲裁,沒有法定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員會為其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人作為己方的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 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師等人代寫申訴書,進行調查取證、委托代理人必須要有授權委托書為證明,由當事人簽名或蓋章,提文給仲裁委員會,委托書必須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職工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親屬、朋友、工會干部,法律專家等人作為自己的委托代理人,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也可 以代表當事人委托上述人員代理參加仲裁活動,發生集體爭議的職工當事人應當推舉代表參加仲裁,該代表人有權委托律師等人員為代理人。企業當事人,一般由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充當,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企業干部為代理人,還可以另行委托一名律師或其他人員作為委托代理人,共同代理企業當事人參加仲裁。
(三)寫作申訴書。
當事人申請仲裁,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即申訴書,不允許采取口頭形式申請。
書面申請仲裁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1.申訴人的姓名、名稱、工作單位、地址、年齡、職務、性別,若是單位的則明確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2.被約人或單位的姓名、名稱、年齡、性別、職務、工作單位,地址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3.申請仲裁的原因、請求及其理由,應當將爭議的原因、爭議的過程,爭議是否調處過、其結果如何、希望如何裁決等問題。
4.證據、證人姓名和地址。
5.要寫明申請的日期,這對于仲裁申請能否被仲裁委員會受理是十分關鍵的。
申訴書應按被訴人的人數復制若干副本。
申訴人做好上述申訴準備工作后,就可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及其副本。有關證據,授權委托書等申訴書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