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導讀:
在工作期間,每天按時上下班,從未休息過一天。合同到期后,醫院未和我續簽勞動合同,一直工作到至今。如今,我想申請勞動仲裁,請問是否錯過了員工賠償請求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限?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因你一直還在單位上班,仲裁時效并沒有過。那么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工作期間,每天按時上下班,從未休息過一天。合同到期后,醫院未和我續簽勞動合同,一直工作到至今。如今,我想申請勞動仲裁,請問是否錯過了員工賠償請求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限?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因你一直還在單位上班,仲裁時效并沒有過。關于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于2006年9月1日應聘到當地郊區一個醫院做保安,當時,與醫院簽訂了一份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的為期一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注明不列入醫院編制,按零工待遇,不享受各項“社會保險”等福利待遇,每天工作八小時,月包干工資為500元,且未注明休息日和節假日。在工作期間,每天按時上下班,從未休息過一天。后來每月可以休息兩天,再一年過后至今每月給我四天休息。工資也由500元漲到現在的680元。合同到期后,醫院未和我續簽勞動合同,一直工作到至今。如今,我想申請勞動仲裁,請問是否錯過了員工賠償請求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限?另外,是從什么時候起能計算雙倍工資的賠償?(南寧王先生)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所以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你一直還在單位上班,仲裁時效并沒有過。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在2008年1月1日施行,依據第八十二條規定“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以雙倍工資應從2008年2月1日起計算。(廣西壯族自治區總工會職工律師團律師 覃鴻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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