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材料交上去多久有結果

導讀:
勞動仲裁審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45日內;案情復雜且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最長可延長15日。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勞動爭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那么勞動仲裁材料交上去多久有結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仲裁審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45日內;案情復雜且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最長可延長15日。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勞動爭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關于勞動仲裁材料交上去多久有結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仲裁審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45日內;案情復雜且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最長可延長15日。即最長為60日。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勞動爭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