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仲裁裁決生效后能否變更主體的請示

導讀: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于仲裁裁決生效后能否變更主體的請示》收悉。現答復如下: 《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規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71條至274條及本規定裁定變更或追加被執 行主體的,由執行法院的執行機構辦理。據此,對于勞動仲裁裁決執行過程 中發生主體消亡情形的,由人民法院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勞動爭議仲裁 裁決一經作出并生效后,仲裁程序即結束,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 決后不再變更被執行主體。那么關于仲裁裁決生效后能否變更主體的請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于仲裁裁決生效后能否變更主體的請示》收悉?,F答復如下: 《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規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71條至274條及本規定裁定變更或追加被執 行主體的,由執行法院的執行機構辦理。據此,對于勞動仲裁裁決執行過程 中發生主體消亡情形的,由人民法院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勞動爭議仲裁 裁決一經作出并生效后,仲裁程序即結束,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 決后不再變更被執行主體。關于關于仲裁裁決生效后能否變更主體的請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于仲裁裁決生效后能否變更主體的請示》(浙勞社仲〔2003〕
66號)收悉?,F答復如下:
《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法釋〔19〕15
號)規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71條至274條及本規定裁定變更或追加被執
行主體的,由執行法院的執行機構辦理。據此,對于勞動仲裁裁決執行過程
中發生主體消亡情形的,由人民法院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勞動爭議仲裁
裁決一經作出并生效后,仲裁程序即結束,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
決后不再變更被執行主體。
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