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會有哪些交易問題

導讀:
二手房買賣還是應該通過正常的程序辦理,該交的稅不能省,否則很容易造成買賣者之間的糾紛,訴訟也將不可避免的,到時就會“因小失大”。那么二手房會有哪些交易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手房買賣還是應該通過正常的程序辦理,該交的稅不能省,否則很容易造成買賣者之間的糾紛,訴訟也將不可避免的,到時就會“因小失大”。關于二手房會有哪些交易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私下交易,暫不過戶
這種交易方式的特征是雙方談好房價,簽好合同,付清(部分付清)房款,房主(賣方)先將房子及兩證交給買方,買方住進房屋,待房子滿期5年后再去辦理過戶手續。以此來規避營業稅。如此方法,買方不能通過銀行“按揭”取得貸款來支付房款;更重要的是從法律角度來看,風險極大:如果賣方因為債務糾紛,該房可能會被法院查封;賣方還可能惡意掛失原兩證,辦理新證后一房二賣,或做抵押,如果此后的行為都履行了相應的法律手續,對買方極為不利。
二、簽訂“陰陽合同”
雙方簽訂的協議約定了房屋的真實交易價格,但在交易市場填寫房屋買賣契約時,將房屋價格填少,以達成少交房屋營業稅和契稅的目的。但由于協議在先,交房管部門存檔的契約在后。按照法律契約便替代了原協議。如果在房屋過戶完成后,買方堅持以契約約定的價格為依據,少給付房款,糾紛就會產生,訴訟便隨之產生。即使是差額款要回,所產生的經濟損失也會大于少交的稅。
三、“買賣”變“贈與”
以前買賣契稅低,贈與契稅高時,很多家庭成員內部間的房屋交易原本是贈與,為了省契稅,而改成“買賣”;現在不是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房屋買賣,為了規避營業稅,也改成了贈與。但因贈與和買賣是兩種不同的法律行為。以贈與的方式來辦理房屋買賣交易會帶來更大的風險:贈與不能反悔,沒有違約更談不上違約責任,一旦買方不能如數支付房款時,賣方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賣方因債務問題而將房屋抵押出去,或者因債務糾紛被訴訟到法院,債權人行使撤銷權,買方到手的房屋也可能被法院追回。
最后做一個重要提醒,在雙方當事人查驗以上內容沒有問題,并且房屋檢查符合交付條件的同時,應當簽署書面《房屋交接書》,將交接的內容、過程、存在的問題及處理,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下來,雙方簽字、捺手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以備將來出現問題,留存書面證據,更好的解決,保護雙方的利益。二手房買賣還是應該通過正常的程序辦理,該交的稅不能省,否則很容易造成買賣者之間的糾紛,訴訟也將不可避免的,到時就會“因小失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