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如何認定非居住房

導讀: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細則》中的非居住房屋,一般情況下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認定: 1、原始設計為非居住房屋,延續至拆遷時仍作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認定為非居住房屋。區、縣勞動部門核發《非正規就業許可證》,以及區、縣民政部門或街道核發《社區服務證》的持證人所使用的居住房屋,不認定為非居住房屋。那么房屋拆遷如何認定非居住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細則》中的非居住房屋,一般情況下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認定: 1、原始設計為非居住房屋,延續至拆遷時仍作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認定為非居住房屋。區、縣勞動部門核發《非正規就業許可證》,以及區、縣民政部門或街道核發《社區服務證》的持證人所使用的居住房屋,不認定為非居住房屋。關于房屋拆遷如何認定非居住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細則》中的非居住房屋,一般情況下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認定:
1、原始設計為非居住房屋,延續至拆遷時仍作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認定為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與所有人簽訂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賃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賃關系的,可以認定為非居住房屋。
3、房地產權證記載的權利人為單位,可以認定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設計為居住房屋以及實際用作職工或者職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設計為居住房屋,經市或區(縣)房地局批準居住房屋改變為非居住房屋。但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