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拆遷居住房屋有哪些補償安置方式?

導讀:
拆遷補償安置方式,由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按照本章規定進行選擇。實行房屋調換的,拆遷人應當提供兩處以上經區、縣房地局審核的安置用房,供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選擇。第三十三條拆遷居住房屋,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單價和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確定。已購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場單價,由各區、縣政府按其劃定的區域范圍定期公布。那么在上海拆遷居住房屋有哪些補償安置方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拆遷補償安置方式,由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按照本章規定進行選擇。實行房屋調換的,拆遷人應當提供兩處以上經區、縣房地局審核的安置用房,供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選擇。第三十三條拆遷居住房屋,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單價和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確定。已購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場單價,由各區、縣政府按其劃定的區域范圍定期公布。關于在上海拆遷居住房屋有哪些補償安置方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上海拆遷居住房屋有哪些補償安置方式?
主要有兩種補償安置方式:一是市場價補償安置,即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給予被拆遷或被拆遷房屋承租人貨幣補償或者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二是異地產權房屋安置,即符合條件的被拆遷人或被拆遷房屋承租人以原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在“拆一還一”的基礎上,再增加地段級差面積,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
詳見《上海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細則》
第三十二條(拆遷補償安置方式)
拆遷補償安置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以下稱價值標準房屋調換);拆遷居住房屋,還可以實行以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以下稱面積標準房屋調換)。拆遷用于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房屋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拆遷補償安置方式,由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按照本章規定進行選擇。實行房屋調換的,拆遷人應當提供兩處以上經區、縣房地局審核的安置用房,供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選擇。
第三十三條(居住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
拆遷居住房屋,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單價和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確定。執行本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三款規定時,適用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單價和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單價為房地產市場評估單價,房地產市場評估單價低于最低補償單價標準的,按最低補償單價標準計算。最低補償單價標準,為被拆除房屋同區域已購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場單價。本條所稱的單價,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價格。
已購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場單價,由各區、縣政府按其劃定的區域范圍定期公布。價格補貼標準,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建委、市房地資源局制定。
第三十四條(價值標準房屋調換的差價結算)
實行價值標準房屋調換的,應當按照本章規定的貨幣補償金額與安置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結算差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