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案件中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

導讀:
近年來,律師通過辦理一批征地拆遷行政案件,維護了被征地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實踐中,因拖欠、克扣賠償金引發征地拆遷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在違法抗拒拆遷的案件中,部分群眾法制意識淡薄,不是依法維權,而是采取過激行動,激化了征地拆遷矛盾。加上不少地方政府抱著花錢買平安或怕上面登記通報等想法,對少數上訪群眾的不合理要求予以“變通”,使之得到不應有的實惠。這些政府部門的種種“變通”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又起到了鼓勵群眾去上訪的負作用,助長了部分動機不純者的氣焰。那么征地拆遷案件中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年來,律師通過辦理一批征地拆遷行政案件,維護了被征地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實踐中,因拖欠、克扣賠償金引發征地拆遷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在違法抗拒拆遷的案件中,部分群眾法制意識淡薄,不是依法維權,而是采取過激行動,激化了征地拆遷矛盾。加上不少地方政府抱著花錢買平安或怕上面登記通報等想法,對少數上訪群眾的不合理要求予以“變通”,使之得到不應有的實惠。這些政府部門的種種“變通”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又起到了鼓勵群眾去上訪的負作用,助長了部分動機不純者的氣焰。關于征地拆遷案件中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年來,律師通過辦理一批征地拆遷行政案件,維護了被征地拆遷人的合法權益。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案件審理仍面臨較多困難,如何實現順利拆遷和群眾利益保護,在當前征地拆遷案件中急需解決的問題是:
1、一些征地拆遷的補償和安置標準偏低。一些基層政府制定的補償標準與土地的市場價格差距過大,有的甚至將被拆遷戶安置在遠離市區的位置。并且安置房屋質量差,交通不方便的小區,導致拆遷過程中補償安置工作充滿矛盾和沖突,被拆遷戶因此拒絕拆遷。
2、拆遷政策不夠透明。在征地拆遷安置過程中,政府相關政策和補償標準不明確,有的補償政策出臺較晚,宣傳不夠,有暗箱操作之嫌。
3、個別地方存在層層克扣賠償金的現象。實踐中,因拖欠、克扣賠償金引發征地拆遷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
4、部分地方政府直接參與土地資本運作引發糾紛。近年來,隨著土地資源向土地資本轉變,政府先進行拆遷安置后,將土地納入國土資源,再由國土局對該土地使用權進行掛牌拍賣。這種做法帶來了一個新的問題,即征地拆遷就成了政府與拆遷戶之間的民事行為。一旦產生糾紛,矛頭就直接指向政府,造成到政府上訪的群體性事件增多。
5、一些地方城市規劃變更頻繁。某些基層政府的相關部門在進行城市規劃時沒有從長遠考慮,出現城市規劃隨時在變、拆遷隨時在進行的現象。某縣城南大街系前幾年規劃修建的,一些住戶才建新房兩三年,一些人建房的貸款還未還清,一些人的房屋尚在修建中,政府今年又規劃要拆遷開發改造,居民損失嚴重,不愿再次拆遷。
6、正常的信訪渠道不暢。一些基層政府和某些主管部門遇事采取推諉的態度,對群眾的問詢漠不關心。一些負責拆遷的工作人員在接待群眾時態度生硬、方法簡單,拆遷住戶正常申訴的渠道不暢。
根據筆者對2008年至今的7件征地拆遷行政案件的統計來看,對于違法征地拆遷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相對人依法維權的3件;不知如何維權、聽之任之的2件;違法抗拒拆遷的2件。在違法抗拒拆遷的案件中,部分群眾法制意識淡薄,不是依法維權,而是采取過激行動,激化了征地拆遷矛盾。
雖然大多數群眾的要求都是正當、合理的,但卻有一小部分人抱著“法不責眾”心理,在要求得不到滿足時,往往采取非常手段。這部分人不考慮行為后果、社會影響,也不考慮自己的行為是否合法,聚集上訪請愿,甚至阻斷交通。個別拆遷戶采取過激手段相要挾,想借機撈一把,要挾政府提高賠償金額,并煽動其他拆遷戶聚集鬧事。加上不少地方政府抱著花錢買平安或怕上面登記通報等想法,對少數上訪群眾的不合理要求予以“變通”,使之得到不應有的實惠。這些政府部門的種種“變通”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又起到了鼓勵群眾去上訪的負作用,助長了部分動機不純者的氣焰。也有極少數人憑藉工作人員在操作中的不當或失誤,漫天要價。更有甚者,炒作歷史遺留問題,盡量使矛盾、糾紛復雜化,給處置增加難度。實踐中,有些政府相關部門通過各種途徑將這些人引導到法院訴訟,由于其中部分人思想偏激,思想工作難做,給案件的審理帶來不少麻煩。
目前,我國正處于經濟建設與城市建設的高度發展時期,貧富差距的逐漸拉大,導致了一部分人心理嚴重失衡。在發展過程中,政府部門面臨的也有很多前所未見的問題。其中,征地拆遷是關系群眾民生不容忽視的很大一部分,應引起相關部門與責任人的高度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