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了怎么辦

導讀:
1、勞動合同到期主動提出不續簽合同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那么合同到期了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勞動合同到期主動提出不續簽合同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關于合同到期了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勞動合同到期主動提出不續簽合同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由于單位沒有繳納社保屬于違法,應當趁勞動合同尚未到期之前向單位提出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單位按照從拿到畢業證后到現在為止的期間的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