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抵押未登記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導讀:
房產抵押未登記,抵押合同如果沒有其他合同無效的事項,抵押合同也是當然有效的,只是抵押權未生效。”登記是針對特權的變動而采取的一種公示方法,是否登記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物權法》第185條第1款規定:“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為要式合同,該合同并未直接產生抵押權這一擔保物權,而是必須與登記結合,才能設立抵押權,如房地產抵押應當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只有這樣抵押權才生效。所以房地產抵押合同因為沒有辦理登記,抵押權并沒有產生,但是雙方簽訂的抵押合同成立時即生效。那么房地產抵押未登記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產抵押未登記,抵押合同如果沒有其他合同無效的事項,抵押合同也是當然有效的,只是抵押權未生效。”登記是針對特權的變動而采取的一種公示方法,是否登記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物權法》第185條第1款規定:“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為要式合同,該合同并未直接產生抵押權這一擔保物權,而是必須與登記結合,才能設立抵押權,如房地產抵押應當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只有這樣抵押權才生效。所以房地產抵押合同因為沒有辦理登記,抵押權并沒有產生,但是雙方簽訂的抵押合同成立時即生效。關于房地產抵押未登記抵押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產抵押未登記,抵押合同如果沒有其他合同無效的事項,抵押合同也是當然有效的,只是抵押權未生效。
《物權法》第15條對合同效力與物權效力的區分作了原則性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規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登記是針對特權的變動而采取的一種公示方法,是否登記并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物權法》第185條第1款規定:“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為要式合同,該合同并未直接產生抵押權這一擔保物權,而是必須與登記結合,才能設立抵押權,如房地產抵押應當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只有這樣抵押權才生效。但未辦理登記并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
所以房地產抵押合同因為沒有辦理登記,抵押權并沒有產生,但是雙方簽訂的抵押合同成立時即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