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小常識:定金與訂金的差別

導讀: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定金作為合同擔擔保的一種形式,首要作用是擔保合同的履行;定金還有證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訂金訂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預付款。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訂金應即時返還或抵充房價。那么買房小常識:定金與訂金的差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定金作為合同擔擔保的一種形式,首要作用是擔保合同的履行;定金還有證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訂金訂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預付款。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訂金應即時返還或抵充房價。關于買房小常識:定金與訂金的差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定金
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若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作為合同擔擔保的一種形式,首要作用是擔保合同的履行;定金還有證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預付款
預付款是一種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決合同一方周轉資金短缺的問題。預付款不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證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預付款一方違約,只須返還所收款項,而無須雙倍返還。此外,法律對預付款的使用有嚴格規定,當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來中預付款項,而對定金則無此限制。
訂金
訂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預付款。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訂金應即時返還或抵充房價。購房者在支付訂金后,不購買預訂房屋的,訂金按預訂協議約定的辦法處理,但屬下列情況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全額返還購房者支付的訂金:(1)房地產開發企業未簽訂書面協議收取訂金的;(2)簽訂的書面協議對訂金的處理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3)雙方對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4)廣告、售樓書、樣品房與實際善不相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