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與預付款有什么區別?

導讀:
定金是指經濟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為了保證經濟合同的履行,證明經濟合同的成立,在合同規定的價款以內,預付給對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貨幣。定金具有預付款的作用,但是定金并不等同于預付款。即支付預付款的一方當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可以要求對方當事人返還預付款,接受預付款的一方當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也不必雙倍返還。那么定金與預付款有什么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定金是指經濟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為了保證經濟合同的履行,證明經濟合同的成立,在合同規定的價款以內,預付給對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貨幣。定金具有預付款的作用,但是定金并不等同于預付款。即支付預付款的一方當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可以要求對方當事人返還預付款,接受預付款的一方當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也不必雙倍返還。關于定金與預付款有什么區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定金是指經濟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為了保證經濟合同的履行,證明經濟合同的成立,在合同規定的價款以內,預付給對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貨幣。經濟合同履行完畢,支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有權收回定金或者抵作貨款(價款);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未履行經濟合同,則無權收回該定金;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那么其必須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具有預付款的作用,但是定金并不等同于預付款。預付款是經濟合同義務履行的一種方式。它也是合同當事人一方預先支付給對方當事人的,但其僅僅起著預付款的作用,不能保證經濟合同的履行。在合同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經濟合同時,不產生定金的法律后果。即支付預付款的一方當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可以要求對方當事人返還預付款,接受預付款的一方當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也不必雙倍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