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因房地產方無法開展項目,要怎么退回預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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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預付款在法律上可不可以是全部金額預付款是買方在交易合同簽訂后即向賣方支付一定金額的預付款。預付款由雙方自行約定法律沒有統一限制所以預付款可以是全部金額。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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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預付款保函在國際承包業務中使用時,是由承包人通過銀行向業主提供。預付款保函除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使用外,也適用于貨物進出口、勞務合作和技術貿易等業務。2,本保函保證的主債權為主合同承包方在接受發包方預付款后所應承擔合同相應義務以及由履行相應義務產生的違約、賠償責任。發包方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應當在破產程序終結后六個月內提出12,本保函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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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障公正審判:如果法院認為案件存在重大冤錯或者發現其他違反法律程序的情況,為了保障公正審判,可以退回偵查機關進行重新偵查,具體而言,如果在審理過程中出現重大疑問或者新的證據,法院可以基于查明事實和保障公正審判的原則,將案件退回偵查機關進行補充偵查,出現新的證據:如果在審理過程中出現了新的證據,且該證據可能影響案件的定罪量刑,法院可以退回偵查機關進行進一步調查,以下是法院退回偵查的幾個條件:存在重大疑問:如果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存在重大疑問,如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等,可以退回偵查機關進行補充偵查,在某些案件中,被告人已經被長期羈押,如果法院將案件退回偵查機關進行補充或者重新偵查,這會給被告人帶來不必要的痛苦和損失,結論 綜上所述,開庭后法院退回偵查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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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預付款保函除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使用外,也適用于貨物進出口、勞務合作和技術貿易等業務。發包方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應當在破產程序終結后六個月內提出12,本保函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14,保證人承諾在收到發包方或其授權代理人部分、或全部索賠通知時應履行無條件支付本保函擔保范圍內的款項。履行保證承諾的期限應為接到發包方提出上述書面要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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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承包人中途毀約,中止工程,使發包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從應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預付款,則發包人作為保函的受益人有權憑預付款擔保向銀行索賠該保函的擔保金額作為補償,如果承包人中途毀約,中止工程,使發包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從應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預付款, 則發包人作為保函的受益人有權憑預付款擔保向銀行索賠該保函的 擔保金額作為補償,(2)預付款擔保的作用預付款擔保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證承包人能夠按合同規定進行施工,償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預付金額。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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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名稱:項目名稱:本次暫估價工程款報審表是確定項目工程投資決策中的重要依據,監理單位應認真審查報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以及報審數據與投資預算是否一致,提出適當的意見,工程款支付報審表監理意見要怎么寫,工程預付款監理意見寫同意按此施工組織設計控制,指導施工,實施過程中應根據實際偏差,及時調整施工計劃,確保質量,工期,以上為本監理單位對項目暫估價工程款報審表的審核意見,并呼吁項目方加強投資決策把控,最大程度確保項目質量安全。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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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后趙某因故不愿購買該房屋,要求張某退回1萬元訂金,遭張某拒絕。趙某不在約定時間內支付購房款,已構成違約。趙某應繼續履行合同,付清剩余價款。第三種意見認為,收條上載明收取的是訂金,雙方對該訂金的效力又沒有約定,趙某有權要求張某退回1萬元訂金,法院應支持張某的訴訟請求。本案中,張某在收據中使用的是“訂金”, 且沒有寫明該訂金具有定金性質,趙某接受該收據后對收據上使用“訂金”一詞及未寫明該訂金具有定金性質沒有表示反對,這表明雙方對趙某所給付的1萬元購房預付款屬“訂金”的意思表示一致,且張某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這1萬元訂金具有定金性質。那么購房的訂金應否退回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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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實行預付款的,合同雙方應根據合同通用條款及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并履行。承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或向發包人提供與預付款等額的預付款保函后向發包人提交預付款支付申請,發包人應在收到支付申請的7天內進行核實后向承包人發出預付款支付證書,并在簽發支付證書后的7天內向承包人支付預付款。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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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人民法院將案件退回檢察院的情況1、人民法院對于自訴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或被告人不在案的、撤訴后沒有新證據、新事實又重新起訴的以及符合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的,應當退回人民檢察院。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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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預付款和應付款的區別應付賬款是企業(金融)應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續費和傭金。應付賬款是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收勞務供應等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預付賬款是企業按照合同或有關協議規定而預選支付給供貨單位或勞務提供者的定金或貨款。預付賬款屬于企業的債權范圍,是企業的貨幣資金暫時被其他單位占用的部分,屬于貨幣性資產。合同中的預付款是什么意思預付款是一方當事人按合同約定,在合同簽訂后預先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一般情況下,預收預付貨款是不允許的,只有經國家批準的項目才能采取預收預付款的辦法。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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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實行預付款的,合同雙方應根據合同通用條款及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并履行。工程預付款撥付的時間和金額應按照發承包雙方的合同約定執行,合同中無約定的,執行《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相關規定。(四)凡是沒有簽訂合同或不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發包人不得預付工程款,不得以預付款為名轉移資金。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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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制定預付款比例規定時,應考慮工程類型和規模、承包商或供應商實力、工程進度和階段性支付、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等因素,除了工程預付款比例規定,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1. 風險控制:無論是承包商還是工程業主,都應注重風險控制,在制定工程預付款比例規定時,一般會考慮以下幾個因素:1. 工程類型和規模:不同類型和規模的工程可能有不同的資金需求和風險情況,合理的預付款比例規定可以確保資金的安全性和工程的順利進行,同時也能平衡雙方的利益。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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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定金的風險在購買商品或者服務的同時支付定金,如果交易未能完成,責任通常在于賣方,而賣方有義務將定金退還給買方,6.結論總的來說,定金和預付款雖然都是預付款項,但是其定義、法律性質、風險和保護措施是不同的,(1)定金定金是指在買賣合同簽訂之后,買方支付給賣方的一種預付款項,如果交易未能完成,定金可能被賣方視為違約金,或者退還買方,但是,如果買方和賣方都違反合同,或者由于買方的原因導致交易的失敗,賣方可以根據約定要求支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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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預付款與定金的區別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約定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在合同履行前預先給付對方一定數量的金錢,以保障合同債權實現的一種擔保方式。預付款與定金具有某些相同之處,但兩者的性質根本不同,其區別表現在:1.性質不同。預付款的作用在于幫助對方解決資金上的困難,使之更有條件適當履行合同,具有支援性;定金雖然也有這一作用,但是主要作用還在于擔保合同的履行。此外,定金在合同是否成立發生爭議時,還可以起到證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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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訂金”等費用是預付款性質,因雙方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取得了該款項,屬于不當得利,因此因按不當得利的法律規定來處理。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較為全面地規定了定金擔保方式,包括定金擔保的有效性、定金成立的要件和效力,以及定金擔保數額的限制等內容。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而我國的司法實務也歷來對定金擔保制度持積極肯定的態度。那么購房反悔訂金如何退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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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給我朋友借了一筆錢,當時我也是擔心他給我還不上,我就讓他找了個擔保人,還寫了個借條,嗯,現在呢,這個債權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個擔保人讓他還錢,他居然說他不付,沒有這個擔保責任,說過期了,是有這樣的規定嗎?那你把借條給我看一下,在這里啊,確實還約定了,嗯,50萬,嗯,啊,然后你你這個很明確啊,雙方約定的這個擔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證啊,那如果一般保證的話,那有很明確的一個法律規定啊,如果你債權到期了,半年之內沒有向擔保人主張這個權利,你確實是沒有權利像這個一般保證的擔保人來主張這一部分的一個一個款項了,明白嗎?那所以這個時候你怎么辦呢?如果現在擔保人不能給你錢了,你再不抓緊啟動程序,很可能帶來的問題是啥啊,要不回來了,對這個錢就很難主張回來了,所以現在的話,我給你的建議就是抓緊啟動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對方的現在我們看一下他名下還有哪些財產,該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訴。
用的方式來促進調解,爭取用最快的速度幫你去解決這個問題,好不好,好的好的行,欠債就必須要還,關注張律師,幫你要回每一筆欠款。
有很多老板跟我說啊,張女士,為啥這兩年做工程這么難啊,因為做事兒的是你,墊資的是你,要不到錢的是你,兩頭受氣的還是你。一個項目層層轉包下來,已經沒多少利潤了,為了掙點辛苦錢,陪吃陪玩兒陪爽,把合同簽下來了,都不曉得是下浮了幾輪的價格,那你還要交保證金、組織人員、組織材料電器等等這些錢,結果甲方啊,就是給你拖延結算,拖延不說還不按時付款,一到年底,下面的工人、材料供應商、機械租賃都要找你要錢,你沒有辦法,只有帶去工人去找甲方。但是現在各種政策啊,都是在保障農民工,甲方也曉得工人工資拖不得,所以都把工人工資結清了,別人回家過年了,甲方都不理你了,那你墊付的材料款、管理費,還有你的利潤都遙遙無期了,他跟你拖,給你耗,一審做完了。
走二審,最后還要省檢一大堆,拖個三五年,僅存的一點點利潤都找資金和利息給拖回了,這就是兩頭受氣的實際施工人的現狀,這說的是不是你?歡迎評論區吐槽。
2023年欠錢不還,遇到這種情況需要注意了,欠錢不還的,一次次的問他要,一次次的在拖,這就是在挑戰你的底線啊,就是在用懷柔戰術來拖垮你,拖垮你的身心,拖垮你的精神,直到把你拖到崩潰為止。有很多人被拖垮,直接放棄,你是這種情況嗎?被拖了多久?評論區說一說欠債就必須要還,關注趙律師幫你要回每一筆欠款。
法院不愿意給你做這些事情,是不是因為法院沒收錢啊,就我就我是不是的錢沒給到位,不是的,是做不過來,給他錢也沒用,對,那我要查控,查控不了,他不給我查,那我怎么知道那個他的那個財產線索,你不知道是吧?律師可以知道呀,我們可以查呀,律師可以查,對我們是可以查的,我們也可以申請法院幫我們去出一些調令,然后來查詢他的一些財產情況也是可以的。
我說這300塊算是我借你的,嗯,我也不入股了,嗯嗯,結果現在我找他要不給了,在你剛剛描述的過程中,其實你們雙方之間有可能存在兩種關系,一種關系呢,就是你用你的這個300萬作為一個股權,然后入股,那這個過程中其實就是要風險訂單的,這個就叫這個合伙這樣的一個一個糾紛嘛,另外一個這個過程中還涉及到一個糾紛,就是借貸,最后你們其實形成的是借款的這樣的一個合意,首先確定誒你們到底是哪種關系,如果他到期了沒有還你錢的話,你讓他把錢還給咱們就OK了,那我現在就怕他別拿出那個股東協議,他說對他說他說我是入股,那要是按照入股退股的那來說,那我可。
虧了,對,我個人認為還是快速的讓律師介入,幫您去和解,用和解的方式去解決問題。另外呢,可能我們要同步進行的是查詢一下對方的資產情況,來確認一下他的還款能力到底是什么樣的,然后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調解。
我跟他和解書已經簽了,嗯,是不是咱們馬上就可以強制執行他財產,哦,那肯定不是的啊,我告訴你什么樣的情況下,你簽了和解協議可以進入強制執行,需要法院出具一個調解書,法院的調解書最終生效之后是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我們什么樣的情況下,建議大家說我們雙方之間達成一個合議,比如說你欠我錢,或者欠我工程款,咱們之間簽了個還款協議,或者是和解協議,說寫清了到底多少期,多少期,你分多少期還我,每一期給我多少錢,嗯,好,咱們雙方都認可了,其實簽完這個協議之后,如果你到期了沒還怎么辦?其實這個協議里面其實有很多的一個小技巧,比如說約定加速到期條款,比如說約定到期不支付的違約金,或者是一些違約責任的承擔,比如說產生違約了,我主張權利而產生的律師費呀,什么差旅費呀,保全費啊,訴訟費呀等等一系列的費用由違約方來承擔。你這些都是可以在和解協議。
或者是混合協議書中增加的一些小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