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預付款是什么

導讀:
工程實行預付款的,合同雙方應根據合同通用條款及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并履行。承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或向發包人提供與預付款等額的預付款保函后向發包人提交預付款支付申請,發包人應在收到支付申請的7天內進行核實后向承包人發出預付款支付證書,并在簽發支付證書后的7天內向承包人支付預付款。
工程實行預付款的,合同雙方應根據合同通用條款及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并履行。承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或向發包人提供與預付款等額的預付款保函后向發包人提交預付款支付申請,發包人應在收到支付申請的7天內進行核實后向承包人發出預付款支付證書,并在簽發支付證書后的7天內向承包人支付預付款。關于工程預付款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工程預付款是什么
稱材料備料款或材料預付款。預付款用于承包人為合同工程施工購置材料、工程設備,購置或租賃施工設備、修建臨時設施以及組織施工隊伍進場等所需的款項。工程實行預付款的,合同雙方應根據合同通用條款及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并履行。承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或向發包人提供與預付款等額的預付款保函后向發包人提交預付款支付申請,發包人應在收到支付申請的7天內進行核實后向承包人發出預付款支付證書,并在簽發支付證書后的7天內向承包人支付預付款。它是施工準備和所需材料、結構件等流動資金的主要來源,國內習慣上又稱為預付備料款。
二、怎樣約定工程預付款?
建設部第107號令,即《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建筑工程的發承包雙方應當根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結合工程款、建設工期和包工包料情況在合同中約定預付工程款的具體事宜。”
三、工程價款預付款計算的方式
對于施工企業常年應備的備料款限額,可按下式計算:備料款限額=年度承包工程總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年度施工日歷天數*材料儲備天數。
預付備料款限額由下列主要因素決定:主要材料(包括外購構件)占工程造價的比重,材料儲備期;施工工期。一般建筑工程不應超過當年建筑工作量(包括水、電、暖)的30%,安裝工程按年安裝工作量的10%,材料占比重較多的安裝工程按年計劃產值的15%左右撥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