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是如何確定的?

導讀:
這里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個人所得稅應當包含在內。那么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是如何確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這里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個人所得稅應當包含在內。關于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是如何確定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答復」:經濟補償金的基數是按照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實際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履行期間的月平均工資計算,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這里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個人所得稅應當包含在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