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訂后還可以變更內容嗎

導讀:
為了減少合同變更引起的糾紛,《合同法》第78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當事人變更合同不但要協商一致,還要符合法律規定,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依照其規定。合同變更后,變更的內容對將來發生效力,而不能溯及既往,任何一方當事人都無權因合同的變更而要求返還已完成的給付。那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了減少合同變更引起的糾紛,《合同法》第78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當事人變更合同不但要協商一致,還要符合法律規定,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依照其規定。合同變更后,變更的內容對將來發生效力,而不能溯及既往,任何一方當事人都無權因合同的變更而要求返還已完成的給付。關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簽訂合同時要對具體的內容進行詳細約定,避免合同內容約定不明或者是合同內容存在爭議的情況出現。不過,如果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有異議,在合同簽訂后還可以變更內容嗎?
一、合同簽訂后還可以變更內容嗎
合同簽訂后是可以變更合同內容的。當事人簽訂合同后,可能由于某些原因需對合同內容進行修改或補充,如對原合同中約定不夠清楚的部分加以明確、細化,或根據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實際情況對 雙方的權利義務加以調整或改變。這種對合同內容的修改或改變就是合同的變更。
合同的變更有三個特點:一是當事人之間存在有效的合同,這是合同變更的前提和基礎;二是合同變更應依當事人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三是合同變更是對合同內容的調整,但并未消滅原合同。
合同的變更,既可能是標的的變更,也可能是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或方式、擔保方式、違約責任或者爭議解決方式的變 更。當然,合同主體也可以變更,但《合同法》中的合同變更僅指除合同主體外其他內容的變更,即狹義的變更,合同主體的變更稱為合同的轉讓。
二、應該如何變更合同才有效
既然合同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合意,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那么,合同的變更也應遵循這一原則,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對合同進行變更。同時,這也體現了合同自由的原則。
與訂立合同一樣,合同變更也要經過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要約和承諾,雙方當事人就變更的內容達成一致意見,以變更的內容取代原 合同內容,當事人則應按變更后的內容履行合同。如果雙方當事人對擬變更的內容達不成一致意見,則視為原合同內容未變更。為了減少合同變更引起的糾紛,《合同法》第78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當事人變更合同不但要協商一致,還要符合法律規定,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 對變更合同的程序有具體要求的,當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果沒有履行法定的程序,即使當事人已協議變更了合同,變更的內容也不發生法律效力。
例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3條規定,合營各方簽訂的合營協議、合同、章程,應報國家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以下稱審查批準機關)審查批準。《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7條規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協商同意對合作企業合同作重大變更的,應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合同變更后,變更的內容對將來發生效力,而不能溯及既往,任何一方當事人都無權因合同的變更而要求返還已完成的給付。另外,變更主合同部分內容的,其效力并不當然及于從合同。如《擔保法》第24條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