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

導讀:
合同簽訂后,原告收取了被告支付定金1000元。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付款,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那么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簽訂后,原告收取了被告支付定金1000元。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付款,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關于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買賣合同中之合同變更
案情簡介:
2007年12月6日, 原告**貿易公司和被告**娛樂公司簽訂合同一份,由原告向被告提供夏華、惠普彩電,總價人民幣14000元,到貨日期2007年12月14日。合同約定被告支付定金10000元,彩電設備到場后付清全款。合同并約定被告如違反結算方式,滯納金每天以合同總款1%付給原稿。合同簽訂后,原告收取了被告支付定金1000元。2007年12月21日,原告向被告交付創維彩電42寸液晶彩電6臺。但是被告以原告違約在前,給其造成巨大損為理由拒不付款。被告認為2007年12月4日的合同原告沒有履行,12月27日交付的彩電屬于口頭合同,即使違約,也不能適用前一份合同的違約條款,且該違約金過高。
案件爭議:
1、原告之后交付彩電屬于新的合同還是原合同的變更;
2、違約金是否過高
審理結果;
1、法院判決被告支付貨款34400元;
2、判決被告支付違約金3300元(以千分之一以天計算,共計96天)
律師講法
原被告之間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對貨物品牌、型號、數量、單價等均有明確約定,雖然原告交付的表的物品牌、型號、數量和單價與合同內容不符,但被告接受了貨物,且在合理期限內未退回貨物或者提出異議,故屬于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已經協商一致變更了原合同的部分內容。
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付款,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從違約時間、給原告造成的損失來看,原告的損失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1%的基數偏高,故法院予以調整是合法。
法律規定:《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
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
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