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兩邊協商一致是否變更離婚合同

導讀:
對于已經辦理了的離婚協議,是不能再更改的,去民政局也沒有用。如果雙方都同意,可以重新訂立一份協議。《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六條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一)分開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并進行筆錄,筆錄當事人閱后簽名。(三)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那么民法典中兩邊協商一致是否變更離婚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已經辦理了的離婚協議,是不能再更改的,去民政局也沒有用。如果雙方都同意,可以重新訂立一份協議。《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六條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一)分開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并進行筆錄,筆錄當事人閱后簽名。(三)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關于民法典中兩邊協商一致是否變更離婚合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雙方協商一致能否變更離婚協議
雙方協商一致也不能變更離婚協議。
對于已經辦理了的離婚協議,是不能再更改的,去民政局也沒有用。如果雙方都同意,可以重新訂立一份協議。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六條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分開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并進行筆錄,筆錄當事人閱后簽名。
(三)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
(四)夫妻雙方應當在離婚協議上現場簽名;婚姻登記員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上加蓋“此件與存檔件一致,涂改無效。
二、離婚協議書的書寫要求
在書寫符合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時,要注意以下幾項內容:
1、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在內容上的規范:
(1)明確表示雙方自愿離婚;
(2)協議內容為雙方自愿達成;
(3)有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的一致處理意見。
2、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紙張、藍黑墨水筆或者黑色簽字筆書寫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3)協議內容應當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合法有效的規定:
(1)協議約定內容不得違法國家法律法規;
(2)協議約定內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
(3)協議約定內容不得剝奪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權利。
4、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存檔要求:
雙方當事人要準備三分離婚協議書,一份交給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當地民政局存檔一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