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欠交物業服務費怎么辦?

導讀:
本文介紹租賃合同約定物業管理費由房客承擔,而承租人拖欠物業費,應該如何處理?去年我將購買的一處房屋出租給別人,租賃合同約定物業服務費由房客承擔。今年租賃合同到期后,物業公司找到我說我欠半年物業服務費,我一看這個欠費的時間是房屋出租的時間,應由承租人來承擔這個費用,可租賃期到了,我也找不到房客了,我該怎么辦?你應當先交納房客拖欠的物業服務費,再向房客追償。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責任。在物業使用人沒有交納的情況下,業主有責任交納。那么承租人欠交物業服務費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文介紹租賃合同約定物業管理費由房客承擔,而承租人拖欠物業費,應該如何處理?去年我將購買的一處房屋出租給別人,租賃合同約定物業服務費由房客承擔。今年租賃合同到期后,物業公司找到我說我欠半年物業服務費,我一看這個欠費的時間是房屋出租的時間,應由承租人來承擔這個費用,可租賃期到了,我也找不到房客了,我該怎么辦?你應當先交納房客拖欠的物業服務費,再向房客追償。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責任。在物業使用人沒有交納的情況下,業主有責任交納。關于承租人欠交物業服務費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文介紹租賃合同約定物業管理費由房客承擔,而承租人拖欠物業費,應該如何處理?
去年我將購買的一處房屋出租給別人,租賃合同約定物業服務費由房客承擔。今年租賃合同到期后,物業公司找到我說我欠半年物業服務費,我一看這個欠費的時間是房屋出租的時間,應由承租人來承擔這個費用,可租賃期到了,我也找不到房客了,我該怎么辦?
你應當先交納房客拖欠的物業服務費,再向房客追償。
《物業管理條例》第42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責任。”
根據這條規定,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是業主的義務。如果業主與物業的使用人如房客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來交納,這種約定是有效的。物業使用人應當按約定向物業公司交納物業使用費。但是,業主不能因此而將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責任全推給物業的使用人。在物業使用人沒有交納的情況下,業主有責任交納。
《物業管理條例》第42條規定的“業主負連帶責任”,應當認為是在房客不交納或沒有能力交納的情況下,才由業主負連帶責任,所以這里說的連帶責任在法律上被稱為是補充連帶責任。如果房客有確切的聯系地址又有能力交而不交,業主就可以免除責任了。你遇到這件事顯然不屬于這種情況,所以你應當先向物業公司交納房客拖欠的物業服務費用,再憑租賃合同追究房客的違約責任,向其追償。如果查找不到房客的下落,你只能自己承擔這筆費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