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

導讀:
1)期限屆滿而終止 2)《合同法》219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4)《合同法》227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5)《合同法》231條規定,當租賃物由于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導致租賃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時,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終止雙方當事人間的租賃關系。7)《合同法》233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那么終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期限屆滿而終止 2)《合同法》219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4)《合同法》227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5)《合同法》231條規定,當租賃物由于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導致租賃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時,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終止雙方當事人間的租賃關系。7)《合同法》233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關于終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期限屆滿而終止
2)《合同法》219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3)《合同法》224條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而將租賃物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法》227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合同法》231條規定,當租賃物由于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導致租賃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時,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終止雙方當事人間的租賃關系。
6)《合同法》232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61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為不定期租賃。
7)《合同法》233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