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債務清償之后合同會終止嗎

導讀:
法律主觀:合同權利的終止有哪些情形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第557條規定,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償、解除、抵銷、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償是按照合同的約定實現債的目的的行為,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部門保存以消滅合同權利義務的法律制度,《民法典》--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七)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5、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償、解除、抵銷、提存、免除、混同。
合同法定終止的五種情形及法律后果
1、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時,可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四)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該合同失去意義,應歸于消滅。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一類是其他違約行為,主要指除遲延履行之外的不完全履行情形。 (二)特別法定解除條件 特別法定解除條件,是指適用于特定合同的法定解除條件。
4、法律后果:合同終止因終止原因的不同而發生不同的效力。
5、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事項具體如下: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期滿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最主要形式,適用于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在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原因中什么是最主要和最常見的原因
1、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償、解除、抵銷、提存、免除、混同。
2、法律分析: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原因:基于當事人的意思;基于合同的消滅;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效力:使合同關系不復存在,同時使合同的擔保及其他權利義務也歸于消滅。
3、提存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部門保存以消滅合同權利義務的一項制度。免除免除是指債權人拋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系及其他債之關系的意思表示。
4、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原因:基于當事人的意思;基于合同的消滅;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
哪些事由會導致合同終止
法律分析:合同終止的事由有清償、解除、抵銷、提存。其中清償是按照合同的約定實現債的目的的行為,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部門保存以消滅合同權利義務的法律制度。
法律分析:合同終止的事由一般包括以下六種情形:清償,清償是按照合同的約定實現債的目的的行為。簡單說,就是雙方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全部履行完畢。
法律分析:合同終止的原因: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合同解除。債務相互抵銷。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債權人免除債務。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其中,清償、抵銷、提存、免除和混同為合同的絕對終止,即合同權利義務的清滅。而解除、終期屆至等為合同的相對終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滅。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法律主觀:合同權利的終止有哪些情形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第557條規定,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償、解除、抵銷、提存、免除、混同。另外,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其中,清償、抵銷、提存、免除和混同為合同的絕對終止,即合同權利義務的清滅。而解除、終期屆至等為合同的相對終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