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開發合同的違約責任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百三十六條 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在催告通知中附有履行期限且該期限長于30日的,自該期限屆滿時,方可解除合同。不按時更正、補充的和因更正、補充有關技術載體和內容等給對方造成損失或者增加額外負擔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49.研究開發成果驗收時,委托開發合同的委托人和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需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數據,要求另一方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那么合作開發合同的違約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百三十六條 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在催告通知中附有履行期限且該期限長于30日的,自該期限屆滿時,方可解除合同。不按時更正、補充的和因更正、補充有關技術載體和內容等給對方造成損失或者增加額外負擔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49.研究開發成果驗收時,委托開發合同的委托人和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需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數據,要求另一方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關于合作開發合同的違約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
第三百三十六條 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會議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紀要的通知(2001年6月19日)
26.技術合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30日內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解除合同。當事人在催告通知中附有履行期限且該期限長于30日的,自該期限屆滿時,方可解除合同。
31.在履行技術合同中,為提供技術成果或者咨詢服務而交付的技術載體和內容等與約定不一致的,應當及時更正、補充。不按時更正、補充的和因更正、補充有關技術載體和內容等給對方造成損失或者增加額外負擔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一方所作技術改進,使合同的履行產生了比原合同更為積極或者有利效果的除外。
49.研究開發成果驗收時,委托開發合同的委托人和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需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數據,要求另一方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