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婚后共有房產須雙方同意

導讀:
共有房地產,每個共有人都有權對該房地產設定抵押權,但須取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案情點擊陳女士與楚先生于2002年離婚,二人約定,將雙方婚后共同財產一套兩居室樓房分開居住。8年后,陳女士認為雙方在一處房屋內居住不方便,想要搬出去。二人商議后,決定由楚先生購買陳女士擁有的房產份額。現在陳女士在對方沒有同意的情況下要求拍賣雙方共同的房產,不能得到支持,其只能以出租、出售等方式處置自己所有的份額,涉及到共同共有部分,必須征得楚先生的同意。那么賣婚后共有房產須雙方同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有房地產,每個共有人都有權對該房地產設定抵押權,但須取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案情點擊陳女士與楚先生于2002年離婚,二人約定,將雙方婚后共同財產一套兩居室樓房分開居住。8年后,陳女士認為雙方在一處房屋內居住不方便,想要搬出去。二人商議后,決定由楚先生購買陳女士擁有的房產份額。現在陳女士在對方沒有同意的情況下要求拍賣雙方共同的房產,不能得到支持,其只能以出租、出售等方式處置自己所有的份額,涉及到共同共有部分,必須征得楚先生的同意。關于賣婚后共有房產須雙方同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有房地產,每個共有人都有權對該房地產設定抵押權,但須取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按份共有的房地產設定抵押時,以抵押人本人所有的份額為限;以共同共有的房地產設定抵押時,全部房地產均為抵押財產,抵押物變賣時,其他共有人員負連帶責任,在以變賣款償還債務后,其他共有人有權向抵押人追償。
案情點擊
陳女士與楚先生于2002年離婚,二人約定,將雙方婚后共同財產一套兩居室樓房分開居住。
8年后,陳女士認為雙方在一處房屋內居住不方便,想要搬出去。二人商議后,決定由楚先生購買陳女士擁有的房產份額。但楚先生只同意按2002年離婚時的房屋價格購買。雙方爭執不下,陳女士訴至法院,要求對房屋進行拍賣。
法官提示
房山法院城關法庭曾思亮法官認為,2002年法院已通過調解書確認了雙方房產的所有權,雙方即對各自房產份額擁有處置權,對雙方共同共有部分的處置,應征得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現在陳女士在對方沒有同意的情況下要求拍賣雙方共同的房產,不能得到支持,其只能以出租、出售等方式處置自己所有的份額,涉及到共同共有部分,必須征得楚先生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