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均未違約,定金如何處理

導讀:
第一種意見認為,王某并未拒絕將店面出租給劉某,現(xiàn)劉某不想租賃王某店面,定金不予返還。第二種意見認為,王某和劉某均未違約,導致合同未能簽訂的過錯不可歸責任何一方,因此,王某應將定金1000元返還劉某。本案王某和劉某為保證事后雙方能訂立租賃合同,而由劉某向王某交納的定金1000元,就屬訂約定金。定約定金是以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為適用條件。本案中,雙方并非拒絕訂立主合同,只是店面租金無法達成一致。那么雙方均未違約,定金如何處理。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一種意見認為,王某并未拒絕將店面出租給劉某,現(xiàn)劉某不想租賃王某店面,定金不予返還。第二種意見認為,王某和劉某均未違約,導致合同未能簽訂的過錯不可歸責任何一方,因此,王某應將定金1000元返還劉某。本案王某和劉某為保證事后雙方能訂立租賃合同,而由劉某向王某交納的定金1000元,就屬訂約定金。定約定金是以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為適用條件。本案中,雙方并非拒絕訂立主合同,只是店面租金無法達成一致。關于雙方均未違約,定金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
王某與劉某口頭約定,劉某租賃王某的店面,因前一任承租者還有1個月的租期,雙方約定一個月后,再詳談具體的租賃細節(jié)并簽訂租賃協(xié)議,為保證雙方到時能簽訂租賃合同,劉某當場向王某交納定金1000元。但一個月后,雙方在商談店面租金時,無法達成一致,以致合同未能簽訂。劉某要王某雙倍返還定金,王某則拒絕返還。
【分歧】
雙方均無證據(jù)證明對方存在違約,劉某已交納的定金應如何處理?
第一種意見認為,王某并未拒絕將店面出租給劉某,現(xiàn)劉某不想租賃王某店面,定金不予返還。
第二種意見認為,王某和劉某均未違約,導致合同未能簽訂的過錯不可歸責任何一方,因此,王某應將定金1000元返還劉某。
【管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
定金是當事人在合同訂立或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定金又分為訂約定金、成約定金、解約定金、證約定金和違約定金。本案王某和劉某為保證事后雙方能訂立租賃合同,而由劉某向王某交納的定金1000元,就屬訂約定金。訂約定金,又稱為立約定金,是指為擔保合同的訂立而支付的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定約定金是以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為適用條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5條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本案中,雙方并非拒絕訂立主合同,只是店面租金無法達成一致。而導致這一結果的出現(xiàn),源于雙方口頭約定的不明,其過錯不可歸責于任何一方,雙方均無違約的情形。而違約行為的存在,是適用定金罰則的前提條件。因此,劉某所主張的定金雙倍返還和王某拒不返還定金均無法律依據(jù)。
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無違約,定金應當如何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guī)定,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筆者認為,該解釋雖限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但也充分體現(xiàn)出最高院在針對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未違約的情形下,定金應如何處理的價值取向,對于其他民事糾紛的審判處理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就本案而言,導致王某和劉某租賃合同最終未能簽訂的過錯不可歸責于任何一方,因此,本案不適用定金罰則,基于公平角度而言,王某應當將定金1000元返還給劉某。
作者: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 甘致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