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銷的合同概念和特征

導讀:
又叫可撤銷、可變更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有瑕疵,有撤銷權的當事人可以對其予以撤銷或變更的合同。可撤銷合同也不具備合同生效要件,但它在外觀上是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只是不符合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求,而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外人是不可能清楚的,只有當事人才清楚。那么可撤銷的合同概念和特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又叫可撤銷、可變更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有瑕疵,有撤銷權的當事人可以對其予以撤銷或變更的合同。可撤銷合同也不具備合同生效要件,但它在外觀上是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只是不符合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求,而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外人是不可能清楚的,只有當事人才清楚。關于可撤銷的合同概念和特征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又叫可撤銷、可變更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有瑕疵,有撤銷權的當事人可以對其予以撤銷或變更的合同。可撤銷合同也不具備合同生效要件,但它在外觀上是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只是不符合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求,而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外人是不可能清楚的,只有當事人才清楚。
因此,可撤銷合同不同于無效合同,它具有以下特征:(1)是因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瑕疵而不能當然有效,但它在外觀上是符合生效要件的,與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利益及第三人利益無關;(2)只有有撤銷權的當事人有權主張無效或變更,其他任何人不能主張合同無效,法院或仲裁機構也不能依職權主動確認合同無效;(3)在合同成立后、被撤銷前是有效的,只有在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后,才因被撤銷而溯及到成立時起無效;(4)可依撤銷權予以撤銷也可予以變更,但在變更的情況下合同仍然有效,對于可撤銷合同,民法通則及合同法都規定為可撤銷或者可變更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