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附條件合同成就與生效是什么

導讀:
轉讓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時引發合同的效力爭議。對當事人訂立的附條件的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問題,應堅持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下,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確定合同的效力。那么股權轉讓附條件合同成就與生效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轉讓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時引發合同的效力爭議。對當事人訂立的附條件的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問題,應堅持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下,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確定合同的效力。關于股權轉讓附條件合同成就與生效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是附加形式條件,以合同履行某種形式作為合同生效的要件,如約定合同須經過公正、加蓋公章等;
第二種是批準條件,如經過股東會批準或國有股權轉讓中經主管部門批準等;
第三種是以某一合同義務的履行作為合同生效的要件,如受讓人支付轉讓款、轉讓人交付公司賬薄和文件資料或公章、轉讓人辦理公司變更登記等作為合同生效條件。但有些當事人在條件尚未成就合同尚未發生效力時就實際履行或部分履行了合同,如受讓人支付轉讓款或實際行使了股權,轉讓人交付了公司資料等。轉讓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時引發合同的效力爭議。
對當事人訂立的附條件的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問題,應堅持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下,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確定合同的效力。合同所附條件未成就,合同不生效,對當事人不具有約束力。但當實際履行情況發生時,則應維護公司交易安全和秩序,貫徹誠實信用原則并運用適當的法律解釋和合同解釋方法認定合同效力。
1、所附條件是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并且作為合同的一個條款列入合同中。其與法定條件的最大區別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規定的,不由當事人的意思取合并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條件。因此、合同雙方當事人不得以法定條件作為所附條件。
2、條件是將來可能發生的事實。過去的、現存的事實或者將來必定發生的事實或者必定不能發生的事實不能作為所附條件。此外,法律規定的事實也不能作為附條件,如子女繼承父親遺產要等到父親死亡,就不能作為條件。
3、所附條件是當事人用來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附屬意思表示。它同當事人約定的所謂供貨條件、付款條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內容的一部分,而附條件合同的所附條件只是合同的附屬內容。
4、所附條件必須是合法的事實。違法的事實不能作為條件,如雙方當事人不能約定某人殺死某人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
甲方(擬轉讓方):劉x
乙方(擬購買方):簡x
甲方預將自己持有的x縣x公司全部股權%以 元轉讓給乙方,為確保股權轉讓順利進行,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依法訂立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本協議作為雙方正式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預約。
2、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將涉及到第三人公司及公司現有股東的義務,涉及到第三人義務本身對第三人沒有法律約束力,但所涉及義務的完成將作為甲乙雙方正式簽訂履行股權轉讓本約的附條件。
3、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后的3日內將定金x萬元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給甲方。
4、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后,應在公司現有其他股東的配合下完善公司工商營業執照登記、財務審計等事項,使得公司處于可正常運營的合法狀態,辦理相關事項產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5、公司現有其他股東出具同意甲方對外轉讓股權的證明材料將作為甲乙雙方簽訂履行股權轉讓本約的附條件。
6、甲方保證擬轉讓的52%股權無抵押、質押等負擔。
7、如因公司及公司現有其他股東拒絕配合等原因致使雙方無法進行簽訂履行股權轉讓本約時,甲方應將收取的定金全額返還給乙方,甲乙雙方均不承擔任何其他責任。
8、在完善公司上述相關登記事項后,如甲方拒絕簽訂履行股權轉讓本約時,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拒絕簽訂履行股權轉讓本約時,乙方無權收回定金。
9、甲乙雙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相關附條件成就后的5日內簽訂履行股權轉讓本約,如任何一方違約,應按照本協議的定金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