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陰陽合同夠上刑事嗎 有效的條件

導讀:
關于股權轉讓陰陽合同夠上刑事嗎 有效的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股權轉讓陰陽合同夠上刑事嗎?
股權轉讓簽訂陰陽合同的,涉嫌逃稅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并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
二、股權轉讓合同有效的條件?
一般而言,股權轉讓合同在雙方達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簽名或者蓋章時成立,自成立時生效。但是,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才能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就是辦理相關的批準手續。
例如:中外合資企業的股權轉讓,必須經過原批準機關的批準,獲得批準,就成為此種股權轉讓的法定生效要件。另外,當事人還可以在股權轉讓合同中,約定合同生效的條件,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經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在附條件的合同中所附的條件,必須具備以下要求:
1、條件必須是將來發生的事實。
2、條件在將來是否會發生,當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當事人將不可能發生的事實,作為合同失效的條件,視為根本未附條件。
3、條件應當由當事人議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條件視為未附條件。第四、條件必須合法。第五、條件不得與合同的主要內容相矛盾。
合同糾紛法律法規
一、《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